北京市体育馆路街道在幸福大街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巡查
上世纪80年代起源于北京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最近有了新内涵,不仅门前责任范围更立体,内容也从过去简单的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转变到如今的包市容环境、包秩序环境、包设施环境。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并精心打造出80条左右“门前三包”精品街。(8月12日《北京晚报》)
说起“门前三包”很多人都不陌生,它是指临路临街的所有单位、门店、住户担负一定的市容环境责任,和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务。旧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包括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容易理解,包秩序则是制止在门前乱摆摊点、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贴乱挂、发出高大声响等行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是为引导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当好“大城众管”,以共治共享,深化城市文明创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仅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也是城市文明宜居程度的重要体现。
“门前三包”责任制首创于1983年,当年开始在北京全市推行,并迅速在全国掀起一股热潮。1999年,北京正式发布《“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并一直沿用至今。23年的时过境迁,有些内容已经过时,亟需更新。比如,如今街面上的卫生基本是由环卫工人负责,绿化也有园林工人打理,根本不需临路临街的单位、门店、住户承包。有些城市管理新问题又亟待提上台面,依靠“大城众管”的力量来管理,比如,不只是街面,建筑物外立面及立体空间得到广泛利用;户外广告及标志、夜景灯饰越来越多;共享单车和外卖电动自行车的停放越来越成为问题,等等。因而,应出台新的“门前三包”规范,以适应新的城市管理要求。
为此,北京制定了新“门前三包”责任制,不仅将三包责任范围从地面延伸到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护栏或围墙侧立面,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天际线,包括地面横向、纵向与立面三者所形成的空间;还将“三包”内容概括为市容环境、秩序环境、设施环境,并赋予每一项以新内涵,如“市容环境”新增及时开展扫雪铲冰,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秩序环境”新增不得开墙打洞,不得私装地锁、乱停车辆等;“设施环境”则新增按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及施工围挡,不得在建筑物外立面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等。这就是城市管理的与时俱进。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变迁,以及城市规模扩大化、设施产权多元化,各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都应当与时俱进,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这同样是以“绣花功夫”,换取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努力让城市生活更健康、更便捷、更舒适、更美好。
新“门前三包”不宜仅满足于内容“升级”,责任考核与处罚也当“升级”。履行好“门前三包”是责任也是义务。各地相关部门要制定更详细的规定,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安装监控探头等新技术、新设备,对临路临街单位、门店、住户实行日常巡查,推进治理工作常态化;对“门前三包”表现突出的,年终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不力者,予以警告教育,拒不改正的,予以曝光或依法行政处罚,并提高处罚力度,以错罚相当、罚当其罚。同样是实行了“门前三包”责任制,有的地方效果不错,有的地方名存实亡,区别就在于,是否有违必罚,决不走过场。
文/何勇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