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正式对外发布《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网络诈骗类案件共计10.30万件。网络诈骗案件中,前三类案件为贷款、冒充类和虚假招聘类案件。其中办理贷款的案件占比最高,约占16.71%。
《报告》对近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已结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趋势及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重点犯罪案件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报告》指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0万余件,案件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全国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282个罪名,其中诈骗罪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6.53%;其次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占比为23.76%。
《报告》指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网络诈骗类案件共计10.30万件。其中2018 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2021年网络诈骗类案件在近5年间首次出现下降。
《报告》指出,网络诈骗案件中,前三类案件为贷款、冒充类和虚假招聘类案件。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多以办理贷款、冒充他人身份、发布虚假招聘、征婚交友信息、诱导参与赌博、捏造网购问题、投放虚假广告等方式或话术来欺骗受害人。其中办理贷款的案件占比最高,约占16.71%。
《报告》指出,近五年冒充类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冒充女性、熟人居多。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多以冒充他人身份、虚假招聘、办理贷款来进行欺骗。从被告人冒充他人身份类型来看,冒充女性占比最高为22.20%;其次为冒充熟人占比15.53%;冒充企业职工占比10.96%;冒充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比9.19%,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占比7.18%;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占比5.05%。其余冒充类型还有冒充通信运营人士、专业人士、学生、黑社会和航空公司等。通过分析网络诈骗案件特征得知,6.32%的网络诈骗案件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犯罪。
此外,《报告》还指出,在2020年至2021年间,受疫情影响涉制销口罩诈骗案件占全部网络诈骗类案件的5.26%。(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