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深圳证监局下发最新一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就此前券商员工散播银行虚假消息一事进行通报。
通报称,近期,辖区一证券营业部员工在网络上散布某银行“取不出钱”的虚假信息,破坏正常金融秩序,被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引发社会媒体关注,造成恶劣影响。深圳证监局因此对辖区券商提出三大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培育良好企业文化;三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个别从业人员漠视法律法规,监管提三大要求
上述通报涉及的事件发生在7月15日,因传播华兴银行不实言论,某券商深圳分公司营业部投顾陈某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深圳证监局指出,该事件反映出个别证券从业人员政治意识淡薄、漠视法律法规、缺乏职业道德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管理,维护行业声誉和形象,各证券经营机构应不断深化政治意识教育,培育健康的执业文化,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共同维护经济与社会安全。”
深圳证监局因此对辖区券商提出了三大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筑牢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金融风险防控要求,全力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二是培育良好企业文化。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充分认识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职业操守的重要作用,将“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要求落实落细,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内外环境条件形成自身的特色文化,将其精神内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渗透到全体员工的一言一行。
三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合规与风险管理,建设从业人员管理责任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形成务实有效的员工行为管理机制。督促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切实维护行业利益和形象,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去年十月中证协发文:要求券商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2021年10月,中证协制定并发布《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工作人员声誉约束及评价机制,从制度建设、管控部门、人事管理、信息登记、内控监督等层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声誉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公司将声誉风险纳入工作人员的考核范围,防范从业人员道德风险。
不过,由于从业者众多,且随着社交平台的兴起和互联网传播的发展,券商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近年来也遭遇了一些挑战。
一华北券商人士7月26日通过微信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去年协会出台的《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对券商该领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根据《指引》要求完善了公司的制度和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声誉风险防范水平。近年来,由于员工个人言行导致的负面舆情频发,我们也以同行出现的问题为戒,加强内部培训。”
一华东券商人士也在微信上对记者透露,公司在员工绩效管理办法、干部管理办法中,将廉洁从业、风险管理、诚信执业、文化践行等要素纳入了员工考核和晋升中,并作为员工考核及晋升的“一票否决”项。“上述制度自发布以来,已有部分员工因上述项被给予取消奖金及绩效发放、不予晋升、通报批评等处罚。”
除本身经营波动外,券商负面突发舆情集中在三大类
近年来,券商负面舆情时有发生,除了经营中的波动外,一些负面舆情更多涉及社会新闻的层面。
上述华北券商人士指出,公司特别要求员工在发表市场观点、开展营销或涉及个人物质生活等方面更加谨慎,避免出现易引发误解和炒作的信息。此外,个人道德作风虽是私事,但近年来有关券商从业者的个人家庭和感情生活,“这几年确实出了不少问题,该提醒还要提醒”。
由此可见,券商内部也在不断总结舆情发酵的风险点,主要有三类:发表市场观点不谨慎、营销中的争议,以及个人生活,它们均可能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其中,社交媒体也成为近年来券商负面舆情发酵的“主要阵地”。
如在7月3日,一家券商分析师因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自己编造的不实言论被转发传播,被南京公安局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7月8日,陕西证监局对其实施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指出其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
更早一点,今年6月,有美女分析师在朋友圈高呼上证指数将超过4000点,并还配文“我应该是全网第一个喊4000点的人吧,相信相信的力量”引发市场哗然,其所在券商后启动了问责。
有关个人生活方面的舆情则更多。去年,一头部券商合规总监的桃色新闻引得全网关注,今年初又有券商分析师小红书晒工资上了热搜,后中证协还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券商建立稳健的薪酬制度。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