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会侵犯用户隐私吗?用了数字人民币,就像装了GPS的小蚂蚁,一举一动都在被监控?关于数字人民币对用户隐私保护的认识,许多人还存在一些误解。
“这都是不实说法。”7月24日,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福州举办的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人民币产业发展分论坛的演讲中介绍,“‘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M0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为防控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穆长春表示,完全匿名从来不在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考虑范畴之内,只有在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要求前提下的有限匿名才是国际共识。
更加重视个人隐私保护
大数据时代,消费者对个人隐私保护日益重视。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电子支付虽然比传统现金支付更便利,但是仍然有消费者选择现金交易,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金交易具备匿名性,对消费者的隐私形成天然保护。
“数字人民币的设计需要保护个人隐私。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流通中的现金(M0),也就是说数字形态的现金。”穆长春强调,设计理应满足个人匿名交易的合理需求,保护消费者隐私:一是应符合日常小额现金支付的习惯,确保相关支付交易的保密性。二是应明确匿名对象,确保消费者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时,其个人信息不被商户和其他未经法律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三是应加强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确保运营机构收集的客户基本信息、产生的交易和消费行为信息不会被泄露。
此外,数字人民币的“双层运营”体系,有利于保障非经依法授权不得查询、使用个人信息。运营机构收集服务与运营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人民银行为满足跨机构交易和对账等需要,仅处理经过互联互通平台转接的跨机构交易信息。
匿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之间用匿名化的技术处理,所有钱包之间有关个人信息的数据对交易对手和其他商业机构匿名。对于公众正常的交易和消费,人民银行、运营机构等主体均无法获取完整的交易信息和消费行为信息,以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
穆长春介绍,人民银行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以及严格的管理机制,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无论是人民银行内部人员还是外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查询、使用;未经授权查询或使用个人信息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只有当触发涉嫌非法可疑交易等情况时,有关权力机关才可以依法向运营机构查询、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同时,严格将知悉和使用范围控制在法律法规授权内,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穆长春强调。
数字人民币的钱包矩阵设计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数字人民币钱包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强度分为不同等级的钱包,比如用手机号开立的四类钱包实际处在匿名状态,四类软钱包和其所属的硬钱包均为匿名钱包;数字人民币对于所有用户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数字人民币根据客户意愿仅收集必要个人信息。
穆长春总结指出:“数字人民币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在现行电子支付工具中是等级最高的。”
切实防范风险是重要前提
“没有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如果仅仅关注个人隐私保护,忽视数字时代下金融产品和服务便利化、规模化、跨地域所带来的风险,央行数字货币将会被违法犯罪所利用,产生严重后果。
为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各国中央银行、国际组织在探索央行数字货币的匿名性时均将防范风险作为重要前提,对于无法满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等要求的设计将被一票否决。穆长春表示,完全匿名从来不在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考虑范畴之内,只有在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要求前提下的有限匿名才是国际共识。利用现金进行违法交易的成本很高,现钞不便于携带的特点反而对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行为增加了摩擦。而央行数字货币便携性更强,如果提供与现钞同样的匿名性,将极大地便利洗钱等不法交易行为。因此,央行数字货币不应具有与现钞同等的匿名性。
此外,穆长春还强调,数字人民币需要防范电信诈骗等风险。央行数字货币收集的用户信息少于传统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较实物现金又更为便携,如果匿名程度过高,将为不法分子提供新的犯罪土壤,大量的非法交易将从电子支付流入央行数字货币,沦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毒品贩卖甚至恐怖组织犯罪的工具,也将无法满足FATF等国际组织的要求。
对于下一步计划,穆长春介绍,加强立法,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如建立信息隔离机制、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完善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规制度。
此外,明确数字钱包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条件,只有法律授权的有权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才能够查询、冻结、扣划用户数字人民币钱包,否则运营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在技术方面,数字人民币监管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穆长春总结指出,在实物现钞依然发行的前提下,公众仍然可获得实物现钞所提供的完全匿名性,不会因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而被剥夺;同时,可控并不意味着控制和支配,而是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这是维护公众利益和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