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通知》,并召开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工作推进会。
《通知》明确了此次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推荐对象为单独或联合举办全日托、半日托托育机构,主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并从高度重视、管理科学、安全保障、价格可接受、具有典型性或创新性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推荐条件。同时,为更好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对推荐申报成功的用人单位及相关工会组织,还会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全国总工会将对确定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下拨约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到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工会,省级工会要按照全总补助资金数量,对本省级单位内确定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进行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并把托育服务工作作为了评先评优的参考因素。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基层工会开展的托育服务所需经费,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将联合组建全国爱心托育工作专家组,为各地提供公益讲座、辅导培训等指导服务。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办托是改革开放前我国托育服务的主要供给模式。2019年以来,我国托育事业发展进入新时期,用人单位办托重新被纳入国家政策体系。2019年,国办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国总工会按照中央要求,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按照任务分工,全国总工会是“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这一任务的牵头单位。开展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的必然要求,也是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该负责人还表示,当前,国家尚没有出台针对用人单位托育机构的标准和规范,而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按照社会托育机构的标准来要求用人单位托育服务,下一步,全国总工会将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研究适用于用人单位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