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兴起于2016年,作为一大新兴产业,近年来呈井喷式发展。其中,电商直播更是令许多观众趋之若鹜,引无数行业“竞折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显示,截至去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03亿,占网民整体的68.2%。
在新兴市场的巨大经济利益吸引和流量效益的带动下,不少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开始乱象丛生:散布谣言虚假信息、引诱未成年“打赏”、低俗表演雇佣水军……如何在保持新型互联网业态活力的同时又促进其健康发展,已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新规出台,虚拟人也同样适用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范明确,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31种行为,包括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不得蓄意炒作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不得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打赏”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虚拟主播颇为盛行的当下,规范中明确指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参照本行为规范。”曾经鲜被政策关注的虚拟人,如今也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需要接受与真人主播同样的行为规范要求。
“此次行为规范的出台,或将意味着网络直播迎来新一轮的拐点,首当其冲的主播们也迎来了系统性、全方位的监管。”业内人士表示,从此次明确的31条“禁令”具体内容来看,覆盖了当下直播行为最容易触碰的“红线”内容,对乱象清理有了点对点的规范标准。“规范将虚拟主播也纳入其中,既体现了现实需求,更体现了一种前瞻性。虚拟形象产业本身就在发展中不停迭代着,很受年轻一代的喜爱。”
阵痛转型,好内容须经“大浪淘沙”
互联网深度改变人们的生活,未来也将持续改变我们的共识,目前也无须赘述,如何在保持对新兴业态开放的同时强化引导和规范,才是迫切需要思考的话题。
其实,早在2020年,相关网络直播管理政策已密集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广电总局以及中国广告协会,从内容、市场交易、市场准入多个层面出台了涉及平台、内容、打赏多个环节的规定和规范要求,对网络直播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展示了国家对整治行业的信心。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逐步跟上,需要专业人士以及各个方面的配合。”某直播平台运营人员肖女士直言:“有时候行业发展太快,我们自己还没明白过来,就又换新了。主播的管理、平台的分账、方向的把握、内容的设计,都还需要团队进一步专业化。”
不过,肖女士也表示,最近爆红的直播界“清流”还是让他们受到一些鼓舞。“才学和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他们也算给我们一个生动的样本,如何在市场和发展中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点。”“现在都在说阵痛转型,网络直播应该也不例外。我们还是有信心的,只要合法合规,好的内容经过大浪淘沙后,或许更能长长久久。”
文/封面新闻记者 陈颖
编辑/崔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