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管理指南》,其中对发现单管初筛阳性和混管初筛阳性后的处置办法进行了详细说明。
原文如下: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冠病毒肺炎初次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初筛阳性人员)报告和管理,特制定本指南。
一、单管初筛阳性
(一)检测机构发现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后,应立即通知初筛阳性人员落实就地隔离措施,在出具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控中心信息系统填报初筛阳性信息,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初筛阳性人员信息不对外发布。
(二)当地疫情指挥部接到初筛阳性人员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初筛阳性人员落实边管控、边调查,将初筛阳性人员转运至指定的场所进行管理(如定点医疗机构的观察室)。原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准确性负责,如对检测结果有疑议确需复核的,由辖区指定的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三)如确诊,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进行网络直报,根据病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二、混管初筛阳性
(一)检测机构发现混管初筛阳性后,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立即通知所有混检人员落实就地隔离措施,同时安排现场采样人员上门采样开展复核。
(二)现场采样人员采集所有人员鼻咽拭子标本,复核工作由原检测机构或辖区指定的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三)如所有混检人员复核结果均为阴性,应立即解除就地隔离措施。如发现有核酸检测阳性者,当地要在2小时内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填报初筛阳性信息,在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在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其余核酸检测阴性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属于密切接触者,如为密切接触者立即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