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男子冒充警察诈骗面馆老板,为了取得对方信任,他竟带着老板一起到南通去“蹲点抓人”,“体验”警察工作。警方将其抓获归案后,发现他还冒充工头以购买低价工抵房为借口,诈骗了纪先生一家20余万元。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夏天,于某在高邮某面馆吃面的时候认识了面馆老板赵先生。起初于某只是在面馆吃面,有的时候和赵先生聊一聊家常。有一天早上,于某找到赵先生称着急出差需要现金,想先借100元救救急。赵先生此前听于某打电话的时候,总是说一些跟公安工作有关的事情,所以自以为于某是一名警察,想着100元也不是什么大钱,就借给了于某。
过了几天,于某把钱还给了赵先生,赵先生就更加相信于某是一名警察。又过了一周,于某找到赵先生说自己要去南通出差抓人,需要民用车辆,想征用赵先生的车,一路上的费用会报销给赵先生。赵先生也想见识见识警察的工作,就同意和于某一起去南通。
当天下午3时,赵先生开车载着于某去了南通。在途中闲聊时,赵先生提起自己儿子在扬州工作不理想,于某说自己认识扬州某局的局长,可以帮赵先生的儿子找个体面的好工作。赵先生听到这,觉得自己遇到贵人了。
到达南通一个小区里面后,于某说要在这里蹲点抓人,赵先生就陪着于某在草丛里蹲点到深夜,之后于某说人已经被其他行动组的同事抓到了,于是两人返回高邮。过了几天,于某给了赵先生1000元,说是上次出差报销下来的费用。经此一事,赵先生就对于某的身份深信不疑了。
此后,于某以找工作要打通关系、出差抓人需要经费、家里人生病急需用钱等借口,陆续向赵先生索要了1万9千元。然而工作却迟迟找不到,后来赵先生打听得知于某是有前科的人,不可能是警察,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2022年6月,于某被高邮市公安局蝶园派出所抓获归案。据调查,于某今年50多岁,是高邮本地人,有盗窃前科。于某根本不是什么警察,也不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平时好逸恶劳也没有正当工作。据于某交代,他带赵先生去南通根本不是抓人,而是去蹲点要债。他见赵先生如此相信他伪造的身份,于是便乘机对赵先生进行诈骗。同时,于某还冒充工程工头的身份,以购买低价工抵房为借口,诈骗了纪先生一家20余万元。
目前,于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