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7大举措提升住宅品质 涉及外立面、层高等细节,试行期1年
扬子晚报 2022-06-18 17:53

近日记者在江北房地产市场采访时了解到,一份《关于提升江北新区新建商品住宅建筑质量要求的通知(试行)》正在房企间流传。该通知显示,江北新区将从7大方面提升住宅质量,包括地基、防水、墙体、门窗、外立面、装饰装修、层高等方方面面,尤其是中央商务区、研创园内的新建住宅将全面进入品质时代。

外立面不得使用真石漆

记者从这份通知中了解到,提升江北新区住宅品质的要求共分为7个方面。在外立面部分,中央商务区、研创园(浦口大道以南)范围内的项目应选用石材、铝板、保温装饰一体板等质感优良的材料,不得采用真石漆、质感涂料材料;在建筑外窗上,宜选用隔热铝合金型材,参与节能计算的建筑,外窗玻璃应采用三玻两腔中空玻璃或三玻两腔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

中央商务区、研创园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

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一层入户大堂墙面应选用瓷质砖、天然石材、木饰面、夹丝玻璃、岩板等质感饰面材料;地面应选用大尺寸瓷质砖、天然石材等质感铺贴材料,瓷质砖填缝应采用美缝工艺;地下机动车库入户门厅装修标准宜参照一层入户大堂。

针对地下机动车库地坪面层,该通知要求应采用混凝土固化剂、金刚砂等新型建筑材料,不得采用低品质水泥砂浆面层,行车道与停车部位应进行分色美化处理;在消防连廊地面上,应铺贴防滑地砖并设置明排水沟,连廊栏杆应采用混凝土实体墙与夹胶钢化玻璃栏板相结合的构造。最后一个方面关于层高,明确要求中央商务区、研创园(浦口大道以南)范围内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试行期限为1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该通知自发布之日(6月14日)起实施,新出让的商品住宅地块参照执行,这就意味着不追溯此前出让的地块。该通知由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发布并解释,试行期限为一年。

其实,早在一年前的2021年6月南京便出台过一份“住宅品质新政”,主要是针对参与土地竞拍的房企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还涉及住宅设计方面,如封闭阳台的尺寸、小区人车分流等。不同的是,当时的“品质新政”是在楼市火爆的背景下,为提高房企拿地门槛而推出的;而目前江北新区提升住宅品质的目的是为了盖好房、交好房,对于提升城市面貌、提高楼盘品质感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刘洋-广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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