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被称为北京市预付卡消费“紧箍咒”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6月1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在处理一起消费者和美容美发店的消费纠纷时发现,美容美发店销售的单用途预付卡存在不出凭据、不签合同的问题,且责令改正后仍然继续违法行为。近日,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公司暂时停止发行预付卡。该案件也是北京市首例适用《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
责令改正仍然我行我素 预付卡暂停销售
近日,顺义区市民热线接到市民谢女士电话投诉,称其在美容店接受服务时被烫伤,要求该店退款、赔偿共计3万元,但商家不同意产生纠纷,接到派单后顺义区商务局会同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后经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意见。
在这起消费纠纷调查中,顺义区市场监管发现该美容美发商户注册性质为一家有限公司,经营中发行了单用途预付卡,但是售卡时未依法向消费者出具载明规定内容的凭据,也未与消费者签订载明规定内容的合同,违反了《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依据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期限结束后,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仍未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3000元罚款,并责令公司暂时停止发行预付卡。此案件也成为顺义区市场监管局首次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出具凭据明细双方责任 减少消费争议
何为单用途预付卡?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这种卡是经营者以预收资金方式面向消费者发行的,供消费者按照约定仅在经营者及其合作范围内,可以分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实体凭证或者虚拟凭证。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如健身卡、美容美发卡、洗车洗衣卡、超市购物卡等,都为单用途预付卡。
执法人员进一步解释,根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的规定,销售单用途预付卡时,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出具载明相关内容的凭据,这些凭据包括双方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经营者收款账户信息、预收金额、支付方式、履约保证措施;兑付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内容、地点、数量、质量及兑付计算种类、收费标准、扣费方式;履行期限,以及经营场所自有或者租赁、租期;风险提示;赠送权益的使用范围、条件及退款的处理方式;变更、中止、终止等情形预收款的处理方式;退款计算方法、渠道、手续费;挂失、补办、转让方式;消费记录、余额查询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如果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了写明这些条款内容的书面合同,也可以视为已经出具了凭据。
执法人员表示,经营者出具凭据或签订书面合同,可以明细双方责任,规定服务细则,从而减少后续因消费金额服务项目等而产生的消费争议。
下一步,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做好预付式消费统筹协调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执法,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共同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