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鹰竟是二级保护动物
潇湘晨报
2022-05-29 11:00
近日,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庆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四桥东头桥下菜市场捡到一只酷似老鹰的动物,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求民警救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看发现这只酷似老鹰的动物趴在地上,纹丝不动,无法飞行。于是,决定先将其带回派出所照顾,同时联系株洲市动物保护协会。在派出所里民警怕它饿,放点肉类在它身旁,发现它不会自行进食,需要人为喂食。
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随后到达,经检查后确定,这是只老鹰为国家重点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凤头鹰”,属中型猛禽,株洲地区少有。工作人员对其翅膀、爪子进行检查,未发现受伤痕迹,但还需要专业医生做全面体检。随后,民警将凤头鹰交由工作人员带回救治。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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