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对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政策执行不力将被严肃追责问责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25 16:06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委5月25日表示,《通知》直面当前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解中小企业“燃眉之急”,从支付账款、减免房租、降低成本、优化供给、融通资金等方面提出有力有效措施,助力更多中小企业“渡难关”;其次考虑的是如何与中小企业共同“做大蛋糕”,共享改革发展红利,从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有力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生态,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强起来”。

当前不少中小企业面临回款不畅、成本高企、资金紧张等突出困难。《通知》着眼解中小企业“燃眉之急”,从7个方面提出了27条举措,各项举措要求具体明确、操作性强。《通知》明确提出了及时足额支付账款问题,提出对中小企业账款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不仅要求中央企业从制度、机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绝恶意拖欠账款,还特别明确对于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履约及时、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对方书面申请、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可提前支付或预付部分账款。同时,要求中央企业严控“背靠背”付款条款、严格非现金支付管理,率先将商票等票据期限缩短至6个月以内。

《通知》强调切实加快减免房租,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要力争在上半年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要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同时,地方出台房租减免政策力度大于国资委要求的要执行属地政策,并鼓励中央企业对不属于房租减免范围的中小企业,在能力可及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

《通知》提出大力实施降费提质,包括坚决配合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有序推进“转改直”,对特困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实施“欠费不停供”、允许6个月内补缴,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优化服务节约中小企业“脚底”成本,为中小企业减免用云、用平台费用等。同时,强化煤电油气运等保供稳价,促进物流保通保畅,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服务和充足可靠优质供给。

《通知》还特别提到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力支持资金融通。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推动自身优质资信与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共享,及时对本企业的应付账款、票据进行确权,严禁高息套利。同时,持续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不得违规超比例收取保证金,不得限定提供保证方式,及时退还到期保证金,努力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减少资金占用。

据统计,2021年中央企业采购总额超过13万亿元,辐射带动各类企业200余万家,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8家中央建筑企业上下游供应商、分包商超过200万家;3家中央汽车企业2021年汽车销量超过900万辆,整车生产依靠产业链上下游约3万家中小企业配套支持;中国物流集团与上下游近6万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在业务合作,服务卡车司机超过77万人。正因如此,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看长远、顾大局,稳市场主体、帮中小企业,一直积极优化产业生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通知》明确,中央企业因落实减免房租等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有关政策,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国资委将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实事求是考虑。同时,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政策执行不到位、走过场、或经核实有关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国资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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