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落实《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交警支队对惠城区南岸路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阳锋同志和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进良同志参与行动。期间,共检查了1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对3家涉嫌销售经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销售门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自2021年《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发布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通过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抽查、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广泛宣传等一系列举措,采取前所未有的高压态势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并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行动。
据介绍,2021年至今,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了82家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7982家次销售门店,立案查处64宗。经过一年多的整治,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比整治前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销售门店销售“三无”产品、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已基本不存在,非法改装行为已基本得到遏制。但是,非法改装的个别现象仍然存在,由整治前明目张胆的改装转变为暗地里偷偷摸摸的改装,大大增加了监管和执法难度。对此,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又再次对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进行了暗访,发现个别商家在此严厉打击的情况下仍然铤而走险,从事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据悉,下来惠州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源头治理,并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新国家标准要求、无CCC认证、经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对于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将以最高最严的处罚措施进行严惩,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在此,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奉劝各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不要试图铤而走险,后果很严重;也建议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经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以便7月1日后能合法上牌上路行驶。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