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哪些商业与影视作品有影响?
第一财经 2022-03-15 18:15

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顶流明星被处罚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表示,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盘点经济影响

那么与邓伦相关的商业版图如何呢?

天眼查App显示,邓伦名下有2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2家工作室均为邓伦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成立于2016年和2018年。

此外,邓伦还和发小们共同创立了火锅品牌“火社火锅”。天眼查App显示,河北火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经理均为郭家熙。不久,该公司投资成立成都火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随后,成都火社公司又投资成立重庆社火、上海社火、青岛火社、上海火舍几家公司。2021年9月,同样由郭家熙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火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值得一提的,上述火社火锅关联公司和邓伦并无直接关联。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邓伦最近的代言和广告合作品牌有君乐宝、欧莱雅、宝格丽等,他还是联合利华中国区洗护发代言人、清扬劲爽代言人、久久丫品牌代言人、Moccona摩可纳咖啡代言人、云米全屋互联网家电全球品牌代言人、斑布BABO品牌代言人、雪花秀品牌亚太区代言人等。登陆其官方微博,可以看到诸多商业代言和广告合作。

目前还未看到商家做出反应,但业内人士认为,接下来邓伦的商业代言合作会骤降,而其资源也很可能会被同咖位的艺人争夺。

除了商务资源,还有影视作品与综艺节目的问题。

邓伦在2012年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正式进入演艺圈,之后出演了《欢乐颂2》、《楚乔传》、《香蜜沉沉烬如霜》等影视作品。就在此前,爱奇艺还官宣了邓伦与倪妮主演的《夜旅人》大概率会在2022年播出,这部作品也是爱奇艺今年比较重点的剧目之一,出品公司包括爱奇艺、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摩影盒子影业。此外,邓伦在2022年3月,参加的芒果TV自制节目《大侦探7》第六案《木偶复仇记II》将分成(上)、(中)、(下)播出。如今这些待播的影视作品和综艺节目是否会受到影响还未可知。第一财经记者就相关事宜致电爱奇艺,爱奇艺表示事发突然,目前还没有任何有关《夜旅人》的信息可以披露。

就在刚才,邓伦通过官方微博发出《致歉信》表示,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此前陆续发生艺人风波,因此对于艺德、收入和税务等问题都越来越严格要求,因为一旦被认定为问题艺人,那么其所参演的作品和商业代言都会受到影响,而项目背后的投资方还会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今越来越多的商家或投资者愿意选择体育明星作为合作方,以维持健康形象且降低风险。

来源/第一财经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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