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平台经济迅速扩张,网购网约车等逐步发展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使生产生活更便捷高效,也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不过,平台经济拥有大量数据资产,累积巨量用户,极易形成垄断结果,诸如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扼杀式并购”等损害公共竞争的行为频发。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应加快制定国家层面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工作指引,鼓励指导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内部制度建设,鼓励平台经济企业建立专门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
皮剑龙看到,国家已经开始重视并着手对平台经济反垄断问题进行重点管理,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公布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但是,平台经济是创新的产物,与国外一些经济强国相比,我国平台经济仍处于起步阶段,平台经济总量还不强大,平台企业应该持续引领和推动创新,而不是阻碍和终结创新。平台经济创新和繁荣,更需要有效的竞争机制和公平的竞争秩序。平台经济反垄断合规管理是平台经济发展壮大的保障和支撑。国家更应在这一方面出台相关措施,为平台经济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帮助和支持”。
全面建设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管理机制,是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壮大的有力保障。皮剑龙建议,应加快制定国家层面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工作指引,“截至目前多个中央部门公布了一系列关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文件和规范,但是国家层面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工作指引迟迟没有颁布。虽然很多地方政府陆续颁布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合规指引等文件,由于缺乏中央统一指引作为依托,因此对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仍然缺乏统一性。因此,为了让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管理更加有章可依,为企业发展更加顺利,应加快制定国家层面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工作指引”。
皮剑龙建议,要建立国家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管理标准体系。一方面,企业通过标准体系认证,有利于弥补现有管理方式的不足,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为企业形象加分。另一方面,标准体系的构建,有助于行政机关降低执法成本,推动反垄断执法从威慑走向指引,更好发挥第三方评估的社会力量,提高全行业乃至整个市场竞争合规管理水平。
构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公共服务体系也十分必要。皮剑龙表示,平台企业对自身经营是否存在垄断法律风险以及自我识别存在知识和法律的双向不足。目前市场上能够为企业提供反垄断合规管理的市场服务机构也非常匮乏,因此这就需要国家构建完善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强大作用,及时、快速、精准地为平台经济领域提供反垄断公共服务,让平台经济能够获得有效及时的指导。
“要鼓励指导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皮剑龙说,平台经济企业既有可能因实施垄断行为而遭到行政、司法机关的处罚,也有可能因其他经营主体的垄断行为而受到损害,为保障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内部反垄断合规管理体系是关键。这就要求平台经济企业建立专门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或将反垄断相关内容融入已有的规章制度中,确定内部合规管理办法,明确合规管理要求和流程,指导企业各项工作。
此外,还要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管理人才建设。皮剑龙说,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企业反垄断合规管理至关重要,尤其是需要跨学科、跨领域的深度合作,包括需要更多经济学、法学、计算机算法等多方面人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马晓晴
校对/李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