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北青报记者从市商务局召开“北京消费季”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市网络消费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市商务局1月26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开展2022年网络促消费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通知》,对积极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并带动全市网络消费增长的相关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据介绍,资金支持范围包括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展商品销售、餐饮、家政、洗染、维修等便民服务为主的网络零售业务的批发和零售企业,且全年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含)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
参评保准包括全年社零总额增速和网上零售额增速均不低于全市社零总额增速的批发零售企业,以企业网上零售额全年累计增量对全市网上零售额的贡献率作为衡量指标,对全年网络零售贡献率达0.5%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支持,单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对于以提供商品销售、餐饮、家政、洗染、维修等便民服务为主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满足全年营业收入累计增速不低于全市服务消费增速的,以营业收入增量作为衡量指标,对全年营业收入增量达1亿元以上的给予支持,单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为500万元。
相关企业可在全市社零额、网上零售额、服务消费等相关数据发布后,于2023年年初进行申报
据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于文介绍,这项政策创新性包括将事前激励与事后奖励相结合,2022年组织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且预计全年网上零售额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增量的企业,可在2022年年内提前申报支持,根据企业预计全年网上零售增量倍数,提前给予额外支持。
为鼓励更多企业触网销售,该政策加大对新成长企业、新触网企业支持力度,对年度网上零售额贡献率不足0.5%但网上零售额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若满足全年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不低于50%、全年首次实现网上零售额、在本市设立商业公司并于年内首次按纳统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佳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