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八部门联合修订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增加了事前联合监管要求,完善了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细化了全链条联合监管流程。
网约车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新兴业态。权威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约车用户规模达3.97亿,占网民整体的39.2%,网约车已经覆盖全国400多个城市,总订单量超过43.1亿单。相关指标仍处于快速增长中。在监管方面,国家相关部门早已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各地也有相关措施。
因网约车运营涉及多个环节,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所以,七部门2018年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这种联合监管机制对于网约车规范化起到重要作用。但未把事前监管纳入其中,还不是全链条联合监管。从相关报道看,有关网约车的投诉问题不少,完善监管势在必行。
上述《通知》,既增加了事前联合监管,也完善了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可以说,我国网约车由此真正进入全链条联合监管模式。比如,《通知》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优化服务流程,严把行业准入关,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这是加强事前监管的重要安排,可避免车辆或驾驶员出现问题。
再比如说,完善了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将8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联合监管工作事项,进一步织密联合监管之网。同时,细化了全链条联合监管流程,以确保规范化实施。还提出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当网约车走向共治模式,治理成本有望下降而治理效能有望提升。
由此可以看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网约车健康发展,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监管机制。这不仅有利于行业及平台良性发展,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和驾驶员合法权益。相关报道显示,既有不少消费者投诉网约车乱收费、司机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也有驾驶员反映办理运营证被平台设卡等。此次提出全链条联合监管可解决各类投诉问题。
但《通知》落地效果如何,还取决于相关部门能否无缝配合、高效协作。由于网约车运营涉及多环节,只能实施联合监管,但全链条联合监管如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就会出现缝隙,既影响联合监管效率也影响联合监管质量。这就好比多兵种联合作战,既需要严格严密的协作机制,也需要多次实战演练,才有望达到效果。
所以,全链条联合监管网约车,对相关部门无缝配合是一种考验。《通知》已经为这种协作提供了机制,接下来还需要在实践中多磨合,不断查找监管漏洞,持续弥补协作缝隙。由于2018年起就实施事中事后联合监管,也积累了一定经验,这有望避免全链条联合监管出现缝隙。当然,全链条联合监管实施效果如何,还需实践来检验。
可以肯定的是,全链条联合监管是一种范式监管,可以避免某些监管环节“掉链子”,尤其适合重要的涉及多部门的行业。所以,希望未来看到更多涉及经济、民生的行业纳入全链条联合监管范畴。
文/丰收
图源/新华社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