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屈浩鹏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
他表示,为充分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前沿哨点”作用,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共同落实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施全员健康宝弹窗提示”这项公共防疫措施,北京市药监局已进一步完善药店购药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他称,市民在药店购买“四类药品”只需“扫一扫”即刻实现信息上传。
为简化市民在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登记手续,药监部门为北京市每家药店赋予独立的二维码,消费者进店购买“四类药品”,只需用健康宝扫描药店“购药二维码”,完成少量信息勾选登记,信息会自动上传。
他提示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健康安全,要自觉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大局,进店购买“四类药品”务必先扫码再结账。扫码登记信息时,要准确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在京居住地址以及简要的流行病学信息。
他强调,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四类药品”,北京执行同样的政策,登记相同的信息。
不过,他指出,对于一些特殊情形,如为他人代购药品,应当携带或出示用药人的身份证明信息;老年人、儿童、视力听力残障人士、没有智能手机等无法使用“北京健康宝”扫码的特殊人群,由药店工作人员协助登记,并同时填写本人居住的社区、村、酒店、单位或同住人员的联系方式,以方便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回访。
他表示,北京全市药店要加强对购药人员的服务和引导,提升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高质量的药品服务。
要确保“新冠肺炎11种症状及附近发热门诊地址”等提示信息张贴在药店显著位置,引导出现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及时就医。要明确区分健康宝二维码和用于“四类药品”购买信息上传的二维码张贴区域,并做好解释工作,使进店消费者不误解,不购买“四类药品”的消费者不误扫,营造良好的购药体验。同时,要做好药店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和环境消杀。
屈浩鹏强调,北京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和稽查执法,对违规药店实施严厉处罚。各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常抓不懈,从快从严从紧,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坚决管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不登记、不报告的药店,并对瞒报、谎报、漏报信息的购药人员进行信用惩戒,确保全市公共防疫政策落到实处。
他指出,下一步,将继续与卫健、经信、市场、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监测“哨点”各项工作。 (记者 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