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客租房申请破产清算:连续巨额亏损,元老级管理层出走
澎湃新闻 2022-01-20 20:52

1月20日,澎湃新闻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看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18日发布案件公开公告,该院于2022年1月4日裁定受理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告显示,其债权人应在3月20日前进行线上申报债权。

工商资料显示,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客租房”)成立于2014年11月,法定代表人金光杰,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该公司大股东为上海青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上海青客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青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品牌青客公寓于2019年11月5日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挂牌交易,为国内第一家赴美上市的长租公寓服务商。

按照天眼查App风险信息显示,青客租房关联近千条限制消费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99次,未履行金额2819万元。

作为“二房东”,2020年以来青客公寓一度陷入舆论压力。2020年年初,青客公寓以亏损为由对部分旗下管理的未满租房源“强制降租金”,对于不接受降租的房主采取解约操作,由此遭到房主维权。随之而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让长租公寓企业雪上加霜。“青客公寓倒闭”的消息也时不时传出,不过彼时青客公寓回应称“遇到资金困难,但公司仍在正常运营”。

2021年开年,青客公寓管理层出现了一次大变动,包括该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金光杰在内5名元老级管理层同时辞职。按照青客公寓的说法,金光杰等管理团队成员的辞任系个人原因,与公司无异议。

金光杰辞任后,青客公寓董事、首席运营兼官副总裁屈成才一人身兼数职,其同时被任命为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薪酬委员会主席兼成员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兼成员。

在青客租房众多的执行裁定书中,均显示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并报告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且未申报财产。

去年8月,上海唯品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执行裁定书公开,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上海青客应支付86273.08元,并承担执行费1194元。但是,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因此申请执行人上海唯品会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号,余额不足。被执行人上海青客名下的房产均被其他法院查封。暂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

同年10月4日,青客公寓发布公告称,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资格部工作人员的通知,表明青客的美国存托股票(ADS)的收盘价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每股1美元以下,公司未满足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450中规定的最低出价要求。

目前,青客公寓未披露2021年的营收情况,按照青客公寓此前公报数据,2020财年,青客公寓净亏损达15.34亿元,同比扩大了208%。在此之前,2018财年、2019财年,青客公寓的净亏损分别为4.99亿元及4.98亿元。

截至美东时间1月19日收盘,青客公寓每股报0.49美元,跌幅2%。(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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