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楼财经 | 2000名投资者诉乐视赔偿案,总索赔金额超45亿元!三家券商涉及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18 11:14

上市公司中泰证券和山西证券1月18日同时发布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称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因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000名原告索赔。据了解,此次索赔是投资者向北京金融法院对乐视网等21名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亿多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两家上市券商或其子公司就位列这20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被告之中。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乐视网2010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2020年7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退市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1年4月2日,北京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乐视网存在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被告作出行政处罚。本诉中,虚假陈述事实主要涉及乐视网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原告作为乐视网二级市场投资者,认为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致其权益受损,投资者诉请法院判令乐视网向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项 (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利息),共计 45.71 亿元;判令除乐视网外的其他二十名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平安证券等三家证券公司及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乐视网财务造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中泰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为乐视网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之一,非保荐机构。因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最终涉案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山西证券在公告中也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近期收到了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去年4月份,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乐视网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亿余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余元。

据悉,这15名被告中,除乐视网外,还有14名自然人,有贾跃亭、贾跃民(时任乐视网副总经理)、吴孟(时任乐视网监事会主席)、贾跃芳(贾跃亭姐姐)、吉晓庆(时任乐视网监事)、曹彬(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朱宁(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沈艳芳(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张特(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赵凯(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邓伟(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董事)、刘弘(时任乐视网监事、监事会主席)、张旻翚(时任乐视网副总裁)、谭殊(时任乐视网副总裁)。

去年5月份,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了11名投资者诉乐视网、贾跃亭等22名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案也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该案中,中德证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3家证券公司,以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家会计师事务所也成为被告。

该案获得立案后,北京金融法院开始对被诉证券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事实等进行审查。审查后,北京金融法院将在法定期限内确定具有相同诉讼请求的权利人范围,并发出权利登记公告。符合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可以在公告确定的登记期间,向北京金融法院进行权利登记。经审核,符合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将被列入此次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

据了解,普通代表人诉讼是与特别代表人诉讼并列的证券诉讼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征是明示加入,特别代表人诉讼特征是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对于普通代表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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