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遏制“借名买房”“法拍房”炒作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17 14:10
1月17日消息,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日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审理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要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依法遏制“借名买房”“法拍房”炒作。
另外,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支持、保障相关部门防范应对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确保商品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不得采取扣划措施,不得影响账户内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对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不得采取冻结或者划拨措施。
去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据悉,该规定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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