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幼儿园教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或者看护职责的人员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幼儿、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令人触目惊心,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022年1月13日,北京朝阳检察院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被害人刘某某因犯有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生活无法自理,丧失语言能力。
2021年5月,其子女通过北京一家政服务中介公司聘请了保姆梁某某,负责照顾刘某某的生活起居。
一日,刘某某女儿的男朋友在查看家中监控录像时发现,保姆梁某某有拉拽老人的行为,随后仔细翻看录像,发现梁某某在家中无人时经常辱骂刘某某并多次殴打其前胸后背、打掐其面部,致刘某某全身多处皮下淤血。因病失语的刘某某面对梁某某的打骂毫无反抗能力。
目前,北京朝阳检察院对梁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
检察院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检察院提醒,类似案件折射出目前家政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科学规划治理家政行业,使其步入良性发展轨道,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家政平台的监管,严格资质审查,提高家政行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行业培训。
家政公司应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对于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及不良从业经历的人员禁止其从事家政服务。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使其了解到肆意妄为、虐待被看护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雇主在雇佣家政人员的时候也应该多留个心眼,特别是雇佣保姆单独看护老人和小孩时,应在家中安装监控摄像头以便了解保姆的实际工作情况。
如果发现家庭成员有被虐待的可能,应当及时保存监控录像视频、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通讯员 陈玎玎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