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年底迎来大“红包”,国常会决定延续实施三大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三项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熊伟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年终奖(即全年一次性奖金)和股权激励的单独计税政策的延期,主要针对中等收入人群,单独计税可以降低综合税率,减轻税收负担,另外一项免于补税政策,则主要针对低收入人群,不仅给纳税人带来一定的福利,也减轻了纳税和征收的成本。
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再延两年,心更稳了
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原本将在今年年底到期,此前不少工薪阶层表达了对此项政策到期后可能带来税负增加的担忧。此次国常会明确再延两年,这部分人可以多一份安心了。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年终奖优惠政策再度延续两年,可以说是顺应了广大工薪阶层的呼声,对于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有着广泛的影响。”
年终奖按月单独计税,是指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2018年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劳动性质的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当时财政部、税务总局考虑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的优惠政策衔接问题,针对年终奖的单独计税政策给了3年的过渡期。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秘书长宫映华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过去工资薪金是按月或按次计税,一般来讲工资薪金的数额可能远低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金额,所以在某个月份发工资可能导致当月的税负比其他月份要重,为了均衡税负给了年终奖一个优惠算法,可以把这个奖金单独视作一次收入按照上述方法来计税,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不过,这种算法也存在某种弊端。有专家认为从理论层面来讲,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方法不符合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设计依据,甚至有些单位会通过把一些工资性收入作为年终奖发放而将这种政策作为一种避税手段,这对那些没有进行筹划的企业和员工来说就存在不公平。
叶永青表示,在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将劳动报酬收入合并综合课税的基础上,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从长远来看被逐步取消是必然。从政策制定角度,未来因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取消而带来的潜在个人所得税负增加,或也可以考虑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中通过优化税制结构进行平衡,比如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扩大中间几档税率级距等。
三项个税优惠政策延续,有助于激活消费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居民收入造成了巨大冲击,虽然目前居民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但疫情的影响还在持续。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居民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均有所放缓,分别比一二季度放缓了2.2%和2.3%。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月度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大体呈下降趋势。
熊伟表示,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不仅企业经营困难,个人生计也需要勉力维持。国家明年还会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的力度,以体现对民生的照顾和企业经营的扶持。这三项个税优惠政策的延期,与宏观政策趋势是完全一致的。
“我国近年来一直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而实质性减税降费就是非常典型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在这个时候继续延长年终奖的优惠政策是符合当前财税政策精神的。”宫映华说道。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吴一平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我国经济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为了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激活国内消费市场势在必行,中等收入群体在其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此次优惠政策的延续,有助于提高民众的可支配收入,对于激活国内消费市场应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澎湃新闻记者 彭艳秋)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