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反垄断局局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秘书长甘霖,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618”和“双11”期间,网络零售市场“二选一”行为基本停止,市场竞争秩序明显好转,平台内商家特别是中小经营者得到更广阔空间。(12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强迫商家“二选一”是某些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利用商家对其依赖性,采取不正当手段让商家在平台之间选边站队。这是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既损害商家和消费者选择权,也影响平台间公平竞争,妨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其中,每年“618”和“双11”期间问题突出。
但今年“618”和“双11”期间,未听闻电商平台“二选一”,这是何故?虽然《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首次提出对电商平台“二选一”严厉处罚,但“动真格”发生在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某电商集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今年以来,对“二选一”说“不”的动作更多。2月份,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把“二选一”纳入治理范围。4月份,对上述电商集团开出182.28亿元的天价罚单;而且当月召开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出,对强迫实施“二选一”等问题必须严肃整治。
同时,相关外卖平台因为强迫商户“二选一”,也被法院判决赔偿竞争对手经济损失。正是因为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产生震慑力,以及出台反垄断指南、加快推进《反垄断法》修订等让电商平台意识到,“二选一”将纳入长期治理,所以,电商平台不敢再以身试法重演“二选一”。
有句话是“说千遍不如罚一次”。虽然现有法律还不是很健全,但平台“二选一”已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无论天价行政罚单还是相关司法判决,都是“罚一次”的生动体现,这让被罚者有痛感,也产生了震慑作用。希望继续用严格执法规范平台行为。
比如饱受诟病的“大数据杀熟”存在于电商、网约车、外卖平台、旅游平台等多个领域,比“二选一”影响范围更大。这也是垄断行为。《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的判断标准,有望解决判定难的问题。同时,相关制度也对“杀熟”重拳出击。
平台“二选一”现象基本停止表明,只要严格执法,就能取得效果。不管是传统经济领域的旧垄断现象,还是平台经济的新垄断现象,都会损害市场公平与合法权益。这需要各方共同行动,比如,受害者及时向反垄断部门举报违法行为,反垄断部门要立案调查,司法机关也要主持公道。
也就是说,“二选一”基本停止,带来的不仅是治理信心,还有治理经验等。对治理平台经济的其他违法行为,同样具有意义。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