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官网撤下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开庭消息 律师:收到的是庭前会议通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14 15:16

备受社会关注的吴谢宇弑母案有了新进展。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开庭公告,定于2021年12月17日9点15分开庭审理上诉人吴谢宇故意杀人罪一案。12月1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吴谢宇二审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目前收到的是福建省高院关于吴谢宇案庭前会议的通知书。

12月14日上午,福建省高院官网“开庭公告”栏目曾发布吴谢宇案将在12月17日上午开庭审理的消息,目前该公告已撤下。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得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前会议通知书(2021)闵终254号显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我院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庭审室采用视频方式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不公开进行。”

据北青-北京头条此前报道,2021年8月26日上午,吴谢宇弑母案一审宣判,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在父亲病故后,他认为母亲谢天琴生活已经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母亲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致谢天琴死亡,并在尸体上放置床单、塑料膜等75层覆盖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天琴已被自己杀害的真相,虚构谢天琴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法院认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他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他的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3千元。

2021年9月6日,吴谢宇正式提起上诉。此后,27岁的吴谢宇在看守所中手写了数万字信件,分别给舅舅、姨妈以及此案涉及的被诈骗受害者。长达约五万字的信件中,吴谢宇向亲友们表达了忏悔,并希望获得他们的谅解,争取“一个生的机会”。

上诉后,律师徐昕作为辩护律师会见了吴谢宇。据徐昕描述,吴谢宇沉浸在一个自我的世界,特别是电影世界,“问任何问题,他都无法聚焦,甚至无法直接回答,很快就开始谈电影。他语速极快,内心焦虑,感觉有说不完的话,又担心没机会说。当要求吴谢宇回到杀人动机、手段、处理尸体等案件事实时,他都是一晃又跳到了电影,经常把电影和现实进行对比。”

徐昕在社交媒体披露了此次会见。徐昕写道,“问他杀人后有没有想着去救她,他说当时脑子一片空白,行为不受控制,电视一直大声播放他剪接的电影片段。他觉得救不下来了,即使救下来,她也一定会自杀。问他为什么那么处理尸体,包裹那么多层,他说就是不想看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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