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77号)公告,突泉县境外返县人员乔某伟,12月5日由乌兰浩特机场闭环转运至县春天宾馆集中隔离。12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经兴安盟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正在县传染病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乘航班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人员和环境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021年12月6日接兴安盟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该盟突泉县有一名新冠肺炎治愈复阳人员乔某某,曾在我市停留转机,现将乔某某在我市的行程公告如下:
一、12月4日13:34乘坐山东航空SC4843航班(座位号30F),于15:00到达呼市白塔机场。15:32步行到达机场宾馆(启航路),入住213房间。15:50外出,去机场咨询第二天登机事宜。后于16:27在机场地铁站西侧路边乘出租车到万达广场,于16:47在万达广场东门下车,进入后乘滚梯到达三楼由东向西步行至阿香米线店就餐,饭后17:21原路从东门离开万达广场,17:24乘坐出租车返回下榻宾馆,17:42下车返回宾馆后再无外出。
二、12月5日7:00在宾馆餐厅吃早餐,饭后约7:55左右退房,8:05离开,步行去机场办理登机手续。8:20到达安检处自助闸机短暂摘口罩进行人脸识别。8:37在20号登机口候机,之后乘坐呼和浩特-乌兰浩特(10:15—12:00)的G52813航班(座位号16D)到达乌兰浩特机场,由突泉县疾控中心人员驾驶120负压救护车接到突泉县春天宾馆隔离。
三、请与上述时间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及时向居住地、村组、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7日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