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日发布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的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成都市委党史研究室一级调研员邰蓉莉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问题。2017年至2018年,邰蓉莉任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研处处长期间,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室务会议事规则、重点科研课题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程序,擅自决定相关书籍的审核、排版制作、样书印刷等相关工作,存在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导致所负责工作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工作漏洞。2021年3月,邰蓉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锦江区沙河街道牛沙路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熊莉,居委会委员邱蓉在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中为民意识不强、工作方式简单等问题。2019年以来,牛沙路社区在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中,对远程认证的便民措施宣传、推广不力,简单生硬地全部采用现场认证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导致部分高龄老年人多跑路、“打拥堂”、申领难。2020年12月,上述问题被公开曝光。邱蓉在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中,为民意识不强,工作方式简单,导致社区部分高龄老年人资格认证难。熊莉作为居委会主任,工作责任心不强,督促检查不到位,落实相关规定不力,对部分高龄老年人资格认证难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3月,邱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熊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成华区青龙街道办事处智慧治理中心负责人魏运泽对待来访群众态度恶劣问题。2020年9月7日,群众到青龙街道办事处反映涉及魏运泽的有关问题。在工作人员接访过程中,魏运泽擅自进入谈话室与来访群众理论,并用手机对来访群众进行拍照录像,在信访人抢夺魏运泽手机时,因身体接触导致信访人脸部擦伤,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魏运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刘毅未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至2017年,时任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刘毅在拟制区人民法院关于会议费管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文件时,未向财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未认真吃透上级文件精神,自主将院内各类会议理解定性为三类会议,按上级三类会议标准确定了费用标准并在院内执行。刘毅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作风不深入、不细致,拟制文件时对上级文件研究不透彻,致使区法院制定文件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2021年4月,刘毅受到书面诫勉处理。
5.温江区总工会原办公室主任张文生、天府街道办工会专干孙敏对上级帮扶政策精神把握不准、审核把关不严、精准帮扶不力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张文生在负责区总工会帮扶工作期间、孙敏在天府街道办负责工会帮扶工作期间,工作不深不细、作风漂浮,对上级帮扶政策精神把握不准,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对困难职工吴某某和贺某某申请医疗救助的相关票据收集不全;将不符合全国级帮扶标准的雷某某申请子女助学救助纳入全国级标准帮扶对象,超范围发放助学救助金,其行为违反了帮扶工作相关政策规定。2021年4月,张文生、孙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总台记者 温晓 缪秋成 胡吉川)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