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组织河北、江苏、湖北、山东、广东、宁夏6个省份开展了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步伐。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范围将继续扩大。此次试点目标是以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为抓手,加强部省两级信息平台对接,全面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试点工作,加快构建畜禽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智慧监管模式,加强畜禽调运全过程闭环监管。
其中,已试点的河北、湖北、宁夏在全面实现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动物检疫全链条监管模式。湖北、宁夏探索开展产品B证试点工作。已试点的江苏、山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动物B证试点工作。已试点的广东继续做好产品B证试点工作,巩固试点成效。
新试点省份包括:海南、西藏在全省(区)范围内开展动物B证和产品B证试点工作;吉林、上海、浙江、重庆、青海在全省(市)范围内开展动物B证试点工作;广西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动物B证和产品B证试点工作;四川、云南、陕西: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动物B证试点工作。
据悉,此次试点将提升动物检疫证明防伪功能,使用全国统一的二维码生成规则和无纸化电子检疫证明样式,实现检疫证明“无法截图、拍照无效”。 同时,加强畜禽调运监管,强化动物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实现备案信息与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关联,未经备案车辆不予出证。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应具备运输台账自动生成功能,实现运输车辆启运地、途径地和目的地痕迹化管理。
为了实现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衔接,试点建立检疫证明信息落地核销反馈功能。畜禽落地后,屠宰场或规模养殖场可通过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向出证机构确认进场信息,并核减养殖场(户)存栏数量。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与实际到达地不符的,无法确认进场信息。对于一定时限内仍未确认进场信息的,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应及时向出证机构发出警示提醒。同时,做好动物产品检疫出证与市场监管衔接。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衔接,推动建立动物产品检疫信息与动物产品流通信息的衔接机制,协助做好市场环节动物产品追溯。
根据进度安排,各试点省份于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试点内容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完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做好信息系统软硬件更新改造,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