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恶心,如何杜绝外卖员恶意“加料”?
澎湃新闻 2021-12-03 09:40

近日,网上热传一份视频监控,显示一名外卖人员疑似往麻辣烫里排便。经查证,事发时间为11月29日晚,地点为安徽芜湖一小区的电梯里,该外卖员在电梯中解开裤子,疑似向顾客餐盒撒尿,事后还拿起外卖摇匀。据知情者介绍,当天保安通过监控发现异常,并于当晚告知住户,但住户“已将外卖吃掉”。

外卖员的这种不可理喻的恶心行径,全网为之震惊,隔着屏幕都感到极度不适。如果没有监控,这样的事情能发现吗?还有没有其他类似事件没被看到的?究竟是有多少恶毒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该外卖员是第一次还是惯犯……简直不敢往下想象。

类似事件其实并非第一次发生。两年前,一外卖员因不满客户要求送外卖上楼,拍视频辱骂并朝外卖里连吐4次口水,事发之后,涉事骑手被永久封号。此外还有往外卖里加烟灰的。

据报道,上述外卖员之所以吐口水,是因为顾客提出了送外卖上楼的要求;疑在顾客麻辣烫中小便的外卖员,则因差评产生报复心理。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是借口,这种突破职业底线的行为不仅败坏了消费者的胃口,更损害了整个外卖行业的形象,以致不少网友表示,“再也不敢点外卖了”。

外卖员向外卖里吐口水、拉小便,当然只是极端个例,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这两桩令人反胃的事情,确实给了我们一个警醒——不能再让个别心理不健康的外卖员有给餐品“加料”的机会了!

法治时代,如此“使坏”的外卖员绝不可轻纵。如果外卖员的行为查证属实,则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安全保障权、以及人格尊严权。据警方通报,目前该外卖员因寻衅滋事已经被行政拘留14天。

另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人格尊严;经营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换,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因此,该外卖员的行为如果属实,则严重对外卖餐饮的可食用性进行了破坏,违反了消费者与外卖平台的消费协议,并且威胁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

依法严惩之余,作为外卖平台,也应该加强对外卖员的监管,防止他们做出有损于消费者的事情,而不是只负责收钱就完事。

不少网友建议以后商家都在外卖包装上加上封条,有拆动痕迹的外卖就不要再吃了。事实上,现在不少地方已经试点“食安封签”制度,“食安封签”一旦撕开就无法重复使用,降低了运送过程中二次污染、人为污染的可能性。万一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更加精确地定位出问题的环节和责任的切分。“食安封签”制度有必要加快推广,才能为外卖食品加一把“安心锁”。

另外,对于有类似行为的外卖员,平台除了封号、开除之外,也不妨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者永久逐出外卖行业,以形成有效震慑。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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