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贾女士购买“加拿大鹅”羽绒服出现质量问题,加拿大鹅称“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引发质疑。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消保委12月1日上午已约谈加拿大鹅。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虽然12月1日,加拿大鹅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
有一部分网友认为,《消法》并没有明确在没有质量问题下消费者退货的问题,加拿大鹅就是钻了这个空子。因为加拿大鹅在声明的后半部分表示:“质量对Canada Goose加拿大鹅和顾客都至关重要。专门店售出的每一件产品在交付前均由受过专业训练的销售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并需由顾客现场确认。产品在交付后,若出现质量问题,符合加拿大鹅保修政策的,更可以享有终身材料和工艺保修服务。”
对此,网友称结合上下文,认为加拿大鹅的意思还是“售出不退啊”。“这个声明的意思是,我没说不让退啊,只是实际上不给退。”一位网友评论称。
而网友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加拿大鹅专卖店,工作人员对于“可以退货”的说法不置可否,没有正面回答此问题,只是称将由公司有关部门解答,但是截至发稿时,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也没有等到该部门的回复。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拿到了加拿大鹅《中国内地零售店更换条款》。而加拿大鹅在回复媒体针对上述条款的疑问时表示,在客人签字代表知晓《更换条款》,如不同意,客人可以按照意愿在此阶段停止购买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不同意该条款,顾客就买不了衣服。店内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店内购物仍旧执行这些条款。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这种签约或告知约定显然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无效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没有效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