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11月25日,据广州互联网法院消息,该法施行一个月之际,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手机APP未经许可监测读取手机剪贴板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法院判决手机APP公司书面向用户道歉,驳回用户赔偿1元精神损失的诉求。
林某在使用“好购”公司运营的“好购”APP时发现,该APP存在未经用户同意监测、收集手机剪贴板信息的情形,并提供了自行编写的《“好购”APP读取剪贴板信息技术分析报告》和某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上述报告结果和鉴定意见均为“好购”APP具有监控手机剪贴板功能,当该APP监测到剪贴板有数据时,就会自动获取剪贴板上的所有数据。
林某认为:剪贴板可以存储个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照片等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但“好购”APP的《隐私政策》并无收集手机用户剪贴板信息的相关说明,也未履行告知提醒义务征得用户同意,“好购”公司的行为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故其将“好购”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该公司停止侵害并删除未经许可收集的信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1元。
“好购”公司辩称:为了提升用户体验“好购”APP需获取剪贴板数据,但仅将符合格式要求的数据上传网络服务器分析并匹配对应的商品,如有对应的商品则进行跳转,如无对应的商品则丢弃不存储。
经法院审理查明,“好购”APP的《隐私政策》关于“用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中对APP拟收集的用户信息进行了列举,用户剪贴板信息并未包括在列举上述范围内,成功安装APP后,手机页面显示的APP权限内容也未包含剪贴板信息。结合鉴定意见和“好购”公司的答辩,法院确认“好购”公司存在未经林某许可监测、读取剪贴板信息的行为。
法院认定、该行为系以技术手段侵入林某虚拟私密空间的行为。该行为造成林某私密信息处于不安全状态,私人生活安宁受到侵扰。
因此,法院认为“好购”公司作为“好购”APP的实际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向林某主动告知上述情况且未经林某许可,存在过错,依法应向林某承担侵权责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好购”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林某出具书面道歉声明;驳回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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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