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开始“限电”风潮之后,在多部门多措并举联合努力下,全国能源保供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面对逐步到来的冬天以及用电需求旺季,监管部门电力市场调整政策仍在不断出台,多地先后顶格上调尖峰电价,用监管和市场的手段力保电力供应和市场稳定;面对不断走高的经营成本,国务院办公厅提出,要从多个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力度。
多地顶格上调尖峰电价
今年以来,国内电力供需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特别是8月下旬以来,由于煤炭供给偏紧、煤价大幅走高以及新能源出力不足等原因,全国多地先后出现有序用电的现象,部分省市出现拉闸限电的情况。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全部燃煤发电电量进入电力市场,并将燃煤发电交易价格上下浮动的范围扩大到不超基准电价的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设限。
跟随着国家发改委的政策要求,全国多个省份先后对分时电价等机制进行调整,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顶格上调尖峰电价。
10月中旬以来,先后有陕西、江苏、湖南、青海等多个省份出台政策,对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尖峰电价上下浮动的比例达到20%,辽宁则扩大到25%。
10月27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实行临时尖峰电价政策的通知,针对所有实行峰谷电价政策的用户,提出将17时-19时设定为尖峰时刻,实行尖峰电价,电价标准按高峰时刻电价上浮25%执行。
此外,广东、陕西、湖北、云南都相继出台政策,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并希望通过加价政策形成倒逼压力,持续降低能耗。
11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提出要做好改革上网电价机制、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解决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问题等工作,完善分时电价、差别电价机制以及非电网直供电价、高可靠性供电收费和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等政策。
电力政策密集出台
10月下旬以来,全国能源供需紧张的形势已经得到有效缓解,但针对电力市场的调整政策仍在密集出台。
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交易稳定作用,更好发挥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调节作用以及紧急状态下的跨省跨区支援作用,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监管和并网燃煤自备电厂监管等。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政策旨在强化市场监管,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促进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
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公布《售电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售电公司的注册条件、注册程序和相关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新版《办法》分别对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等公司所属售电公司和电网企业所属售电公司提出针对性注册要求,更加注重促进售电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也更注重售电公司动态管理和风险管理。
此外,《办法》还启动保底售电服务,衔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新版《办法》在多方面进行修订后,售电侧的市场能够变得更加公平和公正,运行得更加平稳;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此前煤价大幅波动所带来的电力市场动荡。
保障中小企业能源供应
新一轮电价市场化改革启动一月有余,各地也先后调整了尖峰电价机制,对于电价改变带来的成本提升,部分受访企业的感觉并不明显,也有人表示愿意支付相对较高的费用。
浙江绍兴一家金属加工制造厂的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期电价调整带来的成本上涨是比较明显的,但相较于限电带来的限产或者停产,相对来说更愿意支付多一些的成本。
浙江新昌县的一家茶厂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对于茶厂来说,人工费用的增长比较明显,原材料涨价和电价的上涨对企业经营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上述茶厂负责人介绍称,由于现在正处于茶厂生意的淡季,原材料涨价和电价的上涨对公司影响十分有限;而且作为当地的农业产业,一旦公司用电数量到达了一定的额度,政府层面也会有一定数额的补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近期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和用工贵、应收账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散发和部分地区停电限电影响,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
为了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渡过难关,国务院办公厅从九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包括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加强用电保障、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等。
在用电端,《通知》提出要加强电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要充分考虑改革进程和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平稳有序推进中小企业进入电力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小微企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