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凌晨,钱塘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整齐、精神抖擞、目光如炬。随着一声令下,四辆警车满载干警,按照预先部署的路线及方案奔赴执行一线。
小时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是钱塘法院开展“奋战60天,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
赵某在陈某承包的工地上工作时受伤,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经判决,陈某需赔偿赵某26000元。
判决虽已生效,但陈某却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于是,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迅速对陈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委托陈某户籍地法院调查其真实经济状况,但均未发现有效财产线索。
随后,执行员前往陈某租住房屋进行调查,但陈某表示,其并未承包案涉工地,而是挂靠在某建筑公司,要求法院联系建筑公司履行案款。
一方面,执行员明确告知陈某,其作为案件当事人负有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另一方面,执行员为争取尽早实现赵某的胜诉权益,尝试联系建筑公司进行调解,但是建筑公司否认陈某所述情况,并明确拒绝支付款项。
此后陈某便一直拒接法院电话,执行员多次上门也被告知其“长期外出”。
陈某是这次突击行动中钱塘法院的首个上门执行对象。
凌晨,执行员敲开了陈某房门,将“长期外出”的陈某顺利拘传至法院。
执行员当场向其送达罚款决定书、预拘留决定书。
当听到可能要被司法拘留,并要前往医院做核酸检测时,陈某慌了神,他又急又悔,红着眼眶请求给他一个机会,并当场联系家人履行了全部案款。
考虑到陈某已全部履行并出具悔过书,执行员决定不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但对其拒不履行行为作出罚款决定,陈某亦当场缴纳。
戴某系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被告,经法院判决后,其一直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商铺腾退及支付15万元租金的义务。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戴某成为了被执行人。
起初,执行员考虑到贸然强制腾退商铺,可能会对周边商铺产生影响,于是便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经反复沟通协商,戴某知晓了腾退商铺及支付租金均系法定义务,也了解了拒不履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严重后果。
同时,戴某作出承诺,其将在11月16日前腾空完毕并支付租金。
然而到期后,戴某仍未履行承诺。
突击执行过程中,执行员、法警抵达现场后发现案涉商铺大门紧锁。执行员联系戴某要求其立即到场,但戴某始终不露面。
鉴于该商铺处在人流量大、交通繁华路段,执行员未采取破门腾退措施,而是在商铺门上张贴了预拘留决定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由于戴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在执行阶段作出腾退承诺后依然规避执行,拒不接受传唤,执行局拟将该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移送公安。
本次集中行动共计出动30余名干警,上门查找被执行人10名,查找被执行人公司4处,带回调查3人,罚款7人,预拘留3人,执行完毕10件,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案款714.7万元。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