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楼财经 | 康美药业独董被判承担上亿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18 14:36

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作出一审判决,相关被告承担投资者损失总金额达24.59亿元。

判决结果显示,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13名高管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决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

独董要承担过亿连带赔偿

让市场颇为震惊的是,五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上亿元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其中4名为大学教授:江镇平、李定安承担20%连带责任(折合4.918亿元); 张弘承担10%连带责任(折合2.459亿元);郭崇慧、张平承担5%连带责任(折合1.2295亿元)。

4名大学教授分别为李定安先生(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张弘先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郭崇慧先生(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张平先生(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

每年在康美药业担任独董所获的酬劳仅十万元左右。却因为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每人被判上亿元的连带赔偿。

这起诉讼为独立董事敲响了警钟,以往光拿薪酬不负责任的时代已经画上了句号。

独立董事张平与郭崇慧同期进入康美药业担任独立董事,但2020年6月因为个人原因卸任。2018年、2019年、2020年从康美药业获得的税前报酬分别为7万元、12.01万元、5.09万元,平均每年收入8万元,判决需承担约1.23亿元的连带责任。

实际上,在2020年5月,以上5位独董已被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江镇平、李定安处以20万元罚款,张弘、郭崇慧、张平处以15万元罚款。独立董事张平也于处罚决定公示后,即2020年6月主动卸任独立董事。截至2021年5月,依然在任的独立董事只有江镇平、郭崇慧、赖小平三人。

最近一年60名独董被罚476万元

法院对对康美药业独董的判决,让整个市场都对独董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据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自2001年A股推行独立董事以来,迄今经历了20年。

从康美药业物业财务造假,5位独董被判过亿元的连带责任来看,随着独董制度越来越完善,独董对应的法律风险正越来越大。

最近1年时间,A股大约有60名独董被罚,罚款总额达476万元;此外,沪深交易所也对110名独董作出了纪律处分。

今年5月17日,广东证监局公布了一份针对ST榕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董事长杨宝生等15人受到监管重罚,时任独立董事冯育升、陈水挟、郑子彬3人也未能免责,他们收到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最大的罚单——每人被罚50万元,它彻底颠覆了市场对独董“风险收益比”的认识,即所获薪酬远远不够罚款。

有独董对相关决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一个新现象,今年以来,不少独董对上市公司相关决议投出了反对票或是弃权票。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即独董所承担的法律风险不断走高。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独董制度越来越完善,法律责任(变得)清晰,而很多独董的报酬并不高,要参加董事会的几乎所有会议,时间成本高,法律风险越来越大,有些独董为了自保投出弃权票或是反对票。

独董与上市公司毕竟是聘任关系,要捅破这一层窗户纸,董登新建议,应该建立一个第三方的独董候选人专家库。上市公司每年上交独董费,由有关部门统一支付独董的报酬。只有割断了独董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独董才能真正实现从人格到经济上真正独立,发挥独董监督、审核职责,尽到法定义务。

公开数据显示,A股4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多数独董在一家公司任职,也有不少例外。其中,有255位独董在4家公司兼职,66位独董在5家公司兼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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