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一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因理财资金对接本行自营资产;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关联房企;贷后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回流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60万元。
因28亿企业存款“莫名”被质押一事成为舆论焦点的渤海银行近年来屡获罚单。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根据银保监会官网搜索信息统计,最近三年,渤海银行总行、各地分支行及其员工至少收到银保监系统48张罚单,多次案由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有关,罚款金额超过1.4亿元。
2018年11月9日,渤海银行收到银保监会一张2530万元的巨额罚单,涉及五项违规行为: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理财及自营投资资金违规用于缴交土地款,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及同业投资他行非保本理财产品审查不到位。
2019年,渤海银行郑州、武汉、上海、西安等分行因向房地产输血、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规行为接连被当地银保监局处罚。
2020年6月22日,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因存在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50万元。7月1日,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又被四川银保监局罚款95万元,原因是违规以贷吸存、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且以贷转存、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不当用途和同业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11月24日,渤海银行佛山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0万元。12月21日,渤海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存在负责人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和贷款资金用途审查不严格两项违规行为被罚55万元,两名负责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2021年2月,渤海银行广州分行、中山三路支行、环市路支行,因保理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向未取得有关批准文件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未办妥抵押(预告)登记即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分别被罚款125万元、30万元、20万元。
5月17日,银保监会对渤海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开出9720万元的巨额罚单。罚单显示,渤海银行存在内部审计严重不足、瞒报案件(风险)信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管理不规范、未严格审核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等34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还对两名责任人,时任渤海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的徐某和时任成都分行副行长的郭某,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徐某对渤海银行广州分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业务投资情况报告行为负有责任;郭某对渤海银行成都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管理不规范行为负有责任。
今年9月,渤海银行天津第一大街支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被滨海银保监分局罚款45万元,两名员工被记警告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