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以“首月0元”、“首月3元”等方式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的4款产品、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综合医疗保险,被银保监会立案调查。
今日(11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被罚人民币100万元。此外,对该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张强和杨光各罚10万元并予以警告。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36号),银保监会对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经纪)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水滴经纪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一是销售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保险产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涉及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四款产品。
根据安心财险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
安心财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未约定保费可以分期缴纳,仅有“短期保费计算方法:短期保费=保险期间/365×保险费”。水滴经纪对年缴保费按月分期收取,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同等时间各分期保费。
二是销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产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综合医疗保险。该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水滴经纪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合计对水滴经纪罚款100万元。
银保监会认定时任水滴经纪总经理杨光,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水滴经纪精算部负责人张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杨光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张强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