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据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消息,义乌一位母亲因怀疑3岁的女儿不是亲生,将女儿带至水边。女儿落水后,母亲转头就走。义乌市检察院审查后认定这位母亲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法院已决定对这位母亲进行强制医疗。
去年5月一天的清晨,天上下着小雨,义乌某水库里,一名身穿红衣的小孩浮在水面,所幸被好心群众发现救上岸,生命脱离危险。大早上的,一个年仅3岁左右的孩子是如何来到水库的,又是如何翻越围栏掉进水库的呢?
经警方查看监控发现,原来小女孩是由一名成年人带到水库岸边并被抱出安全护栏,护栏外空间狭小根本不能站人,小女孩落水,成年人见小女孩落水后,随即转身就走,不进行任何营救。经查明,这名成年人不是别人,正是女孩的母亲小芬。亲生母亲为何这样狠心,扔下女儿不管?义乌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王芳在受理案件后审查得知,原来作为小女孩的监护人,小芬一直认为小女孩并非其亲生,遂故意将她置身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任其自生自灭。综合全案证据,检察官认定小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经鉴定,小芬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在作案时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虽然小芬对自己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小芬的精神状态已经不适宜继续与被监护人一同生活。因此,今年7月9日,义乌市检察院依法向义乌市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然而,小芬的丈夫老裴得知小芬要被强制医疗,情绪激动,多次到检察机关、公安机反映情况 “我不同意,我要出去工作,老婆不在身边,我三个孩子谁来带?”。老裴与小芬婚后育有三个女儿。但老裴家庭贫困,一家五口人,全指着他出门开网约车挣钱养活。因为工作需要早出晚归,老裴没有时间照顾三个孩子,所以即使早已知道妻子精神有异常,并且也出现过打孩子的现象,但没有人帮忙带孩子,他也没钱带妻子去医院治疗,才一拖再拖,直到女儿差点被溺死的事情发生。
面对情绪激动的老裴,第八检察部检察官王芳耐心释法说理。王芳将老裴的家庭情况告知第九检察部,准备开展司法救助。第九检察部检察官陈蕾蕾、舒夏利得知情况后,多次主动来到老裴在义乌的租房中走访。由于是暑假,三个孩子均未开学,老裴一人为了照顾她们,一直不能正常出门上班,经济收入锐减,家庭再次陷入困境。“不能因母亲被强制医疗,让孩子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得到保障。”陈蕾蕾说道。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第九检察部对三个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
8月6日,义乌市法院决定对小芬进行强制医疗。老裴对这一结果也终于释怀,让妻子接受治疗是对家庭最好的选择。如今,小芬安心治病,孩子们安心读书,老裴也能安心工作,近日老裴还发来感谢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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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