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阳法院执行局经过七年的不懈努力,抓到了藏匿四年的被执行人并使其按判决履行了义务,为这个为期七年的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案件回顾
2014年10月19日11时00分许,被执行人彭某某无证驾驶未检验苏LC5607手扶拖拉机,在行驶途中左侧转弯时,与赵某某驾驶的三轮电瓶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赵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16年4月13日,赵某某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于2017年1月18日判决被告彭某某赔偿赵某某各项损失130543.26元,并负担鉴定等费用2833元。
2017年5月5日,因彭某某未按判决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赵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彭某某便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视法院的传票如无物。经执行人员网络查控,线下查控均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未提供有价值的财产线索。因执行客观不能,案件进入了程序终结的状态。申请执行人的情绪随后也与日俱增的越发焦躁,甚至把矛头指向了法院,对执行人员多次投诉。这一切,执行人员在默默扛下委屈,耐心解释的同时,也如鲠在喉,努力寻找案件执行的突破口。
执行一直在路上
时间来到2021年秋天,在经历多次凌晨执行无功而返之后,临近下班的一个电话给本案带来新的转机:“你们在哪里,赶快到埤城来,现在马上加我微信,我找到被执行人了”。接完电话,执行团队一扫疲惫,个个重整精神,赶赴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执行局。
在传讯室,被执行人彭某某面带微笑,同意协商处理,但表示需要申请执行人在金额上作出较大幅度让步,同时需要较长的分期给付期间。面对执行人员的说教,彭某某始终表示“没履行能力”。
在检查了被执行人手机银行后,执行员知道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的确并不宽裕,但“说辞”更多目的还是缺乏按判决履行的诚意。在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告知了拘留的相关规定之后,被执行人依然面带微笑,似乎对拘留并无抵触。
最终,经过一天一夜的奋战,在优厚的待遇面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开始认真履行义务。当申请执行人手机上不断传来到账声,喜悦同样在执行团队每一个人的心中荡漾开。
为期七年的案件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而能跑赢它,靠的不仅是执行人员坚持不懈的恒心,更是心中坚定不移的信仰。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