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山东聊城“辱骂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发文称,通过自学法律知识,自己帮助父母赢得了民事诉讼官司,法院判决多人共偿还借款120万元,案件将进入执行阶段。10月30日,于欢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这笔120万元的债务到账后,将用来偿还此前拖欠的工人工资,剩余部分希望能作为启动资金,重新把家里的公司开起来。于欢表示,经历这些事后,他做事更加谨慎了,也更加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法律框架内做事很重要,我现在做事都会想做完可能会产生什么风险。”
于欢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自己是出狱后才听父母说起还有一笔债务没有讨回来,于是便想利用在狱中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帮父母打官司。于欢介绍,现在法院都是无纸化立案,而他对这方面不太懂,当时用法院的小程序来来回回折腾了有三四个小时才弄好。而这个债务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据不足,“比如能够证明对方的公司是借款,但不能证明这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为了搜集证据,于欢就一步一步去找资料,包括跑工商部门打印对方公司注册资料等,后来还聘请律师帮忙,最终将证据补齐。
该案于今年7月15日开庭审理,于欢还担任了父亲的代理人。近日,于欢收到冠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得知此案胜诉,多名欠款人共计需偿还借款120万元。于欢表示,案件将进入执行阶段,待借款到账后,将用来归还此前拖欠的工人工资,剩余部分希望能作为启动资金,重新把家里的公司开起来。
这个案件也是于欢活用法律知识的一块试金石。他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服刑期间他也没想过学到的知识能立马就用到,只是觉得应该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所以经常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狱警也会给他们做法治教学。“我觉得在法律框架内做事很重要。”于欢说。除了法律,于欢对文学也很感兴趣,最喜欢的就是作家余华所著的《活着》。
为母亲的案件奔走外,于欢也在尝试创业。他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自己在老家开了一个零食超市,10月31日正式开业。“最近在试营业,每天要忙着摆货,基本都要忙到晚上12点。”于欢说,父母也很支持他创业,父亲虽然身体不好,但每天都会来超市给他帮忙。“开店后我觉得自己肩上的责任更大了,从找房子到试营业都得亲力亲为,光房租一年就要6万多元,希望自己能好好赚钱把小店经营下去。”
谈及过去的经历,于欢表示案发时自己实际年龄只有19岁,刚从高中毕业,不懂法,想法也比较简单。但是经历了这么多事后,做很多事都会想得更仔细一些,凡事也会多考虑一些,“比如现在我做一个事会考虑前因后果,做完后会有什么风险?会比原来谨慎一些。”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母亲受辱,时年22岁的于欢用刀刺向了催债人,致4人受伤,其中一名伤者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后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2017年6月23日,于欢经山东高院认定系防卫过当而获刑5年。2020年11月18日,于欢获减刑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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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王婧懿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王朝
校对/王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