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隋某某,男;病例2,段某某,女,二人为夫妻关系,自2021年3月至10月15日一直在甘肃省武威市工作生活。夫妇2人于10月15日18:00从甘肃武威站乘坐K42/43次列车(8车厢28号下铺、29号上铺),10月16日9:15抵达呼和浩特东站,隔壁9号车厢乘客艾某某为银川市10月18日报告的确诊病例。二人出站后打车回到新城区华侨新村小区妻妹家。中午,前往维多利喜悦广场三江源活鱼现烤店就餐,之后在喜悦广场TGP店购物,在澳赢花卉市场购买花卉,在小区内跃辉便利店购买水果。
10月17日,于11:03从成吉思汗公园站乘坐地铁抵达中山路站,在亨得利眼镜店(民族商场店)买眼镜,到维多利时代城2楼、维多利维乐惠超市(海亮店)购物。后乘坐地铁2号线返回华侨新村妻妹家。
10月18日,7:50左右隋某某先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18号窗口挂号,段某某9:00左右打车赶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进入产科10号诊室就诊,之后在一楼做超声检查,在窗口缴费。随后二人打车返回华侨新村妻妹家。在5号楼下与隋某某朋友田某某碰面,下午,隋某某夫妇、隋某某妻妹、田某某四人打车前往九田家黑牛烤肉店(丽苑店)吃饭,13:50结账回家。19:00左右隋某某与田某某打车回土左旗碧水蓝山小区,在小区附近商铺购物后回家。
10月19日,7:00左右隋某某打车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段某某及其妹随后打车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就诊,8:12直接去门诊二楼采血、做心电图,之后回到华侨新村隋某某妻妹家,12:00打车回到碧水蓝山小区。中午在胖胖焖面烩菜用餐后回家。
10月20日,7:45左右隋某某和田某某到碧水蓝山小区东门江南包子王买包子。15:52隋某某、隋某某妻妹、田某某三人去小区东门的张亮麻辣烫吃饭。17:30左右隋某某到蒙华国际大酒店旁果蔬美水果超市购物后回家无外出。
10月21日,段某某到碧水蓝山小区小胖果蔬超市买菜,在家吃午饭。隋某某19:00左右去碧水蓝山小区南门附近鑫宇水暖建材购物。
10月22日,隋某某夫妇打车于9:11到达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进行产检,后打车回家。14:40至14:55,隋某某步行至碧水蓝山小区附近北域药房买药。21:00之后在小区遛狗,之后居家无外出。
请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