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公开了对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营业所及其两名员工所开具的3张罚单,认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和核实客户身份”。
记者查询银保监会官网发现,这或是2019年1月《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地后,银保监会系统首度针对反洗钱开出罚单。
具体来看3张罚单,邮储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营业所因未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和核实客户身份,被罚30万元;两名员工因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和核实客户身份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出具警告。
罚单中显示的行政处罚依据分别为营业所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两位员工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为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者在有违规行为时的处罚措施细则,此次罚单的主要违规行为依据《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对其进行处罚:(一)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的;(二)未有效执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的;(三)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四)未按照规定履行其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
2019年1月,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银保监会发布《办法》。《办法》共五章五十五条,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建立了银保监会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基本框架。
《办法》从两方面设置市场准入的反洗钱规则:一是为了从源头上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创设组织机构进行洗钱、恐怖融资活动,要求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犯罪背景调查以及对入股资金来源合法性进行审查;二是为了保证机构能够有效执行反洗钱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反洗钱内控制度要求,以及对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反洗钱知识能力的要求。结合现有市场准入规则,《办法》系统规定了法人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变更股权、变更注册资本、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情形下的反洗钱审查标准。同时,为实现对股东的穿透管理,银保监会要求对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也进行审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蕾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