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注意了,交通违法行为将受严查!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切实维护成都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为成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近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10月9日晚,成都交警五分局采取警便结合的形式,集中对地铁站口电动自行车“摩的”候客的行为进行治理。在现场,执勤民警对地铁站口候客的“摩的”进行清理,对电动自行车“摩的”驾驶人集中进行法律宣讲。
10日上午,在武侯区洗面桥街,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对地铁口周边候客的电动自行车“摩的”进行了整治。在现场,民警挡下一辆加装有大伞并载有乘客的“摩的”。在对这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时,民警查询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悬挂的非机动车号牌并没有登记信息,属于假冒的非机动车号牌。针对这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加装改变外形结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使用假冒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作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1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在现场将电动自行车加装的大伞进行拆除,消除了车辆的安全隐患。
除了对电动自行车“摩的”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民警还对电动自行车突出的交通违法进行查处。在洗面桥街与洗面桥横街交叉路口,一辆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的电动自行车被民警挡下。民警检查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一名外卖小哥,想通过逆行节约外卖配送时间,却被民警挡下。在现场,民警依法对这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作出了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青羊区三环路西四段,成都交警四分局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三环路西四段建设有专用的非机动车道,但仍有部分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三环路机动车辅道内行驶。10月10日上午8点,四分局民警在三环路辅道羊犀立交至苏坡立交路路段整治点,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执勤民警将其挡下,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昨晚到今天中午的整治行动中,成都交警查处挪用、假冒非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157件,逆向行驶违法行为141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行为556件,违反规定载人违法行为45件。“针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成都交警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违法突出的现象,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全力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成都交警提示:1、请广大市民切勿乘坐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营运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频发,对乘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自身安全,请自觉抵制。2、请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选择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并及时依法登记。3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骑行车辆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守法文明出行。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