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聚会访友,难免会喝上两杯,但别忘了风里雨里路口始终会有人等你。10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维护节日期间城市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平安,严查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成都交警在节日期间加大了夜间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成都全市开展酒后驾车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
10月1日凌晨2时左右,交警五分局的民警在成华区府青路检查点开展工作时,一辆车牌号码为川A1AS**的小轿车,沿成华区府青路二段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在行驶至检查点后接受了民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后,该车驾驶员查某(女,23岁)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将查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经对查某提取的血样进行血液乙醇浓度检验,其结果为114.6mg/100ml。查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现依法对查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样在10月1日凌晨2时左右,陈某某(男,23岁)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5E4**小型轿车,沿永丰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行驶至高新区永丰路与肖家河沿街交叉口时,被在此设置夜间突出交通违法查缉卡点的交警一分局执勤民警挡下,在检查时发现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对陈某某提取的血样进行血样乙醇浓度鉴定,其结果为92.7mg/100ml。陈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现依法对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除了打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外,在专项行动中也查处了一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10月1日20时左右,交警七分局民警在天府新区太平街道合江教师街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民警对一辆号牌为川A245XX的小型普通客车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代某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验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向代某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代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代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记12分。
据了解,截至10月3日,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成都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73起,其中涉嫌危险驾驶罪的7起。下一步,将持续开展酒后驾车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成都道路交通环境。成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拒绝酒后驾驶,守法平安出行,只有人人守法出行,家家才能平安团圆。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