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按照南阳中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展“秋季利剑”集中执行行动,全力执结一批涉民生、涉金融、涉营商环境案件。
早上6点30分,在南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院长的一声令下,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卧龙区法院60余名执行干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见证下,迅速出击,奔赴各执行现场,掀起了新一轮执行风暴,南阳中院微直播团队全程跟随并就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直播。
上午10时,卧龙区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位于南阳市中州路的某多功能综合楼,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强制管理。
据了解,自2013年起,被告邹某因经营资金不足,多次向原告齐某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齐某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邹某等人偿还原告借款20480000元及利息,被告邹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邹某等人怠于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卧龙区法院通过传统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位于南阳市中州路某房产、位于南阳市卧龙区车站路某房产房产两处,及附属于上述房产添建部分。该院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了查封,对有证房产采取了强制拍卖措施,因案涉房产流拍,且涉案房产均抵押于银行,抵押数额巨大,申请执行人无力清偿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债务以达到以物抵债的目的,但案涉房产显然有收益价值,故申请执行人申请对案涉房产进行强制管理。因本案查封的有证部分房产涉及抵押,故本次先行腾空位于南阳市中州路某房产综合楼4层无证部分、第5层及第6层(无证房产)整层,为随后交付申请执行人强制管理做好准备。
上午10点30分,另一队执行干警来到位于中州西路某社区,对被执行人刁某某进行拘传。
2020年4月20日,刁某某和段某某发生争执后产生撕打,造成段某某多处受伤。经公安部门鉴定,段某某伤情构成轻微伤。对于段某某的伤情损失,刁某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双方协商无果后,段某某起诉至法院。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刁某某等人联系,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其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承办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提前对被执行人刁某某行踪进行摸排,终于将刁某某堵在家中。执行干警向刁某某说明来意让其配合法院工作,刁某某态度十分嚣张,试图摆脱干警讯问,并表示其不是被执行人。在经过申请执行人指认后,刁某某依旧保持着“我有钱也不还,你们能怎么办”的恶劣态度,承办法官依法对刁某某进行了拘传。在法院,承办法官积极做刁某某的工作,在反复劝说无效后,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卧龙区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9人,传唤4人,腾房3处,搜查1处,执行完毕7案,和解5件,送拘1人,执行到位金额76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与权威,取得了圆满成效。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