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山公安端掉一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跑分”诈骗犯罪团伙
龙山公安
2021-09-27 17:40
自“犁庭”行动开展以来,龙山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紧跟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抽调全局精干警力全面发起严打攻势,纵深推进“断卡”行动,重拳打击开卡团伙、带队团伙、收卡团伙、贩卡团伙及为境外窝点提供通讯、洗钱服务的黑灰产人员。
9月26日,龙山公安通报警情,经过3天的缜密调查,成功打掉一“跑分”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上网追逃1名,查明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查获涉案银行卡32张,手机卡3张,手机12台。
9月23日,龙山公安“犁庭”行动专班人员通过前期深入分析研判,细致侦查后抓获犯罪嫌疑人佘某某,该案件的侦办由此被撕开一条口子,一个以李某某为首的“跑分”团伙浮出水面。为尽快查明涉案人员犯罪事实,办案民警连夜奋战,9月24日,正在县城某宾馆进行洗钱操作的苏某、方某、张某、袁某被民警当场抓获,随后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依次到案。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获利为目的,通过组织人员收购银行卡后转账诈骗款的方式进行洗钱操作,提供银行账户人员均可从中获得相应抽成,涉案金额流水高达1300余万元。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为获利,在明知出售出借银行卡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和亲友的银行卡卖给诈骗分子用于“跑分”洗钱。
经审讯,11名犯罪嫌疑人对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跑分”行为触及刑法,将承担刑事责任!“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并将受到法律惩处。警惕“跑分”陷阱,切莫贪图小利,不要轻信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号和个人身份信息,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让自己“跑”进“班房”!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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