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号丨礼让斑马线有多重要? 看看这些血的教训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9-16 08:46

随着北京全市开展“文明驾车 礼让行人”,将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列为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上不断推进。如今普遍的交通参与者都能认识到斑马线的重要性。“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驾驶人的文明线”不再是一句口号。可现实生活中,一些司机和行人仍然意识不到“礼让斑马线”的重要性,我行我素,亦或者是抱着侥幸心理图方便,在斑马线前不管不顾直至酿成祸端。

全社会参与 罚并不是目的

“罚200元记3分”,这是广大司机对礼让斑马线最基本的认知,可罚不是目的,保护每个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才是初衷。

8月11日开始,北京217个路口可拍摄“机动车斑马线不避让行人”的探头投入使用,8月30日,北京交管部门再次升级探头所覆盖的路口,又增加247个,涉及全市诸多交通干线。

参照着交管部门在全市挑选的118个重点路口,“一口一策”优化交通组织。各个区县也在自己辖区内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优化信号配时等方式,明确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流线和通行权限,为依法、有序、文明通行创造条件。

随着市民对“礼让斑马线”的认知逐渐提高,该项行动也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在“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中,除了交管部门,学校、驾校、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等社会各行各业纷纷加入到“文明驾车 礼让斑马线”的志愿工作当中。

但社会上仍有部分不和谐之声,其中一些来自司机,认为只强调礼让斑马线是对行人闯灯越线、逆行乱行的纵容,也有一些来自行人,认为过马路没有必要非由斑马线通过。

司机走神、遇斑马线不减速 极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附近坐落着多家餐饮公司、学校、养老社区,附近还设有地铁线路,是附近居民出行、工作、生活娱乐必经之处。

2020年10月30日八点多钟,62岁的李女士正抱着3岁半的孙女去幼儿园上学路上,在行经西四北大街大红罗厂街西口的一处无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时,突然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客车撞倒。

据西城交通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刘宇涵介绍,在民警赶到现场时,第一时间呼叫救护车对老人和孩子进行救治。经过医院诊断,年过六旬的李女士出现右肩错位、胯骨断裂等多处骨折情况,尽管孩子身体柔软并无大碍,但由于受到惊吓,当天一直呕吐不止。同时民警调查发现,肇事司机姚某驾驶的小客车已经逾期半年未进行年检。

经过民警询问得知,肇事司机姚某称,她知道现场设有斑马线,但事发时开车有点走神儿,所以没有注意到行人,直到将老人撞倒,才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最终,经交管部门调查认定,肇事小客车驾驶人姚某行经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让行义务,未确保安全,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类似的案例绝非偶然,2021年1月14日,司机于某驾车驶经朝阳区东风北桥下左转弯时,将在人行横道内行走的李先生撞倒,致其头部着地受伤。虽然经过送医抢救,但被鉴定为重度颅脑损伤,至今昏迷。

负责处理事故的民警黄立军介绍,事发当晚,民警赶到现场时于某还没缓过神来。司机表示,当时自己是左转,和行人都是绿灯。但当时天黑,过马路的行人穿的是深色衣服,自己在左转时没有减速,又被A柱挡住了视线,等发现李先生时已经来不及制动了。

北京交管局事故处科长廖鹏宇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是儿戏,绝对禁不起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出行一定要将安全放在首位,驾驶车辆不仅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问题,也要减速慢行保护他人的安全,作为司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保持精神集中,拒绝疲劳驾驶。不论是通过路口儿还是路段上的人行横道,一定要提前减速观察有无行人通过,如有行人通过,必须要做到停车让行,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抱着侥幸心理跑着横穿马路 酿成悲剧

北京的早晚高峰,是每个通勤市民的“痛”,一些司机为了赶时间就耍起小聪明,“间歇性”超速、不礼让行人,而有的行人也是抱着侥幸心理横穿马路,无视斑马线和红绿灯,一些行人就是为了节省几十秒的时间,用自己和家人一辈子的痛苦作为代价。

房山区房易路南韩继路口处有设立了十余条公交线路,是附近居民通勤必经之路。

2021年5月9日早7时刚过,该路口上车来车往,一派早高峰的繁忙景象。家住附近的吴女士像往常一样准备乘坐区41路公交车去良乡上班,刚走到路口处时,正巧看见41路公交车减速行驶准备停靠在路口处的公交站。一心着急上班的吴女士见此情景,无视近在咫尺的斑马线和路对面亮起的红灯,由西向东横穿马路朝对面的公交车站跑去。

此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客车绿灯通过路口,将吴女士撞飞,造成吴女士身上多处骨折。

事后经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吴女士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且通过路口未走人行横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另外,经过鉴定,事发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涉事小客车事发时时速为70公里/小时,肇事小客车驾驶人还存在超速驾驶的行为。

廖鹏宇告诉记者,通过对近一年来相关事故的梳理,发现斑马线上出事故主要还是城区较多、早晚高峰较多、小客车较多、一般道路较多。

他说,城区路口比较密集,特别是车流量和行人的流量,在路口当中,产生机动车与行人交会比较集中。因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或行人未遵守信号灯通过路口、道路的情况,就极易引发的事故,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期间,交通流量密度大的时候。

然而发生相关事故的主要原因,第一是小客车在行经人行横道的时候,没有尽到提前减速观察,并主动停车避让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第二则是因为行人通过道路时,没有选择走斑马线,或在红灯的时候仍闯灯通过。

廖鹏宇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自身生命安全,一定要选择走斑马线,“但从第一个案例也能看出来,走斑马线也不一定绝对安全。”他说,即便是绿灯,也不要全部依赖机动车礼让,在行进途中一定要做到勤观察、不闯灯越线、有序快速通过。

专家丨交通参与者要从思想根源处改变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如今社会上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源于一个“怒”字。

“能让我就不让,能减速我就不减速,想别车就别车,想变道就变道,是每个城市早晚高峰司机的普遍想法,而这种路怒症往往是导致交通剐蹭事故最常见的原因。”顾大松说,行人是交通参与者中必然出现的一环。司机总会成为行人,司机的家人也是行人,虽然很多司机不愿意去接受“礼让斑马线”的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行人遇到司机主动礼让的情况,都应该招手或者点头致谢,和司机有一个反馈动作。

看似一脚刹车,一个致谢反馈,但其实这一个细微的互动,理想状态下,它能够促进整个交通环境变得更积极、和谐,起到良性循环作用。而司机下次驾车时,同样会受到影响,主动礼让行人。

“一个城市的交通环境中心,应该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并不应该以机动车为中心。”顾大松说,主动礼让行人保护的不仅是行人的生命安全,而是促进为全社会交通参与者营造一份安全交通环境的重要举动。

他说,而除了司机,需要反省的还有行人。行人面对犹如“铁老虎”的机动车,可谓是毫无反应和躲闪能力的,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承受痛苦的必定是行人和其家属。所以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最好的方式就是遵纪守法,按照规定过马路。“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换那几十秒的快慢,这笔账怎么算也是不值的。”顾大松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