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共计1500余万元,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新洲区法院获悉,针对该案,法院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强制执行手段为大伙讨回薪资。
2020年1月,某建筑公司与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该建筑公司承建某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阳逻地区的一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工程,以及项目工程款的核算与支付方式等内容。2020年8月,该建筑公司组织工人进场施工。然而,由于投资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该建筑公司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施工计划。
2021年8月6日,该建筑公司将该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至武汉市新洲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约定,该投资有限公司在2021年8月20日前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1500万余元。但到了约定时间,投资有限公司并未支付款项。无奈之下,2021年8月27日,该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很多农民工的孩子们要开学了,他们都等着钱急用。”8月27日,该建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找到执行法官说道。此时已是下午4点,距离银行停止办理业务只有半个小时。了解到该案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且被拖欠的工资数额巨大,新洲区法院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立即启用“绿色通道”。执行立案人员迅速审查材料并当场立案,对申请执行人进行首次约谈并送达相关材料,文书制作和送达组联系被执行人并打印、邮寄相关法律文书,网络查控组进行网络查控。
经网络查控,发现该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一银行账户存款充足。执行局负责人立即安排2名干警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赶往银行网点,赶在银行工作人员下班前线下查询被执行人该银行账户。经查询,该银行账户为被执行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监管账户,如需使用必须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在相关事实未查明之前,为慎重起见,执行干警先行冻结了该账户内相应资金,并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就1500万工程进度款的名目、明细尽快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交相应材料。
8月30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带着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农民工班组工资核算表、诉讼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出具的承诺书等材料赶到法院,经被执行人现场确认,以及执行法官审查无误后,执行干警当即前往银行扣划已冻结的款项。9月1日就办理完了全部案款的发还手续。当天,143名工人领到了工资。
“感谢执行法官,为我们140多名工人追讨回1500多万元血汗钱。”该建筑公司对执行法官一再道谢。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