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9号通告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我市将适时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并酌情对重点区域进行多轮检测,请广大市民服从安排,提前做好网络预约,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确保核酸检测安全有序高效。
二、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遵守管控要求,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交通出行防控措施。提倡绿色出行,非必要不乘坐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等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严禁红橙码人员搭乘、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客运车辆承载人数必须控制乘客人数,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四、全面加强小区管理。所有小区全面实行出入严格管控,根据小区情况合理设置出入管控口,实行24小时值班。人员进入必须测温、验码、戴口罩,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符合防控要求方可进入小区。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指定的存放处。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对市场内经营户存在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短斤少两等扰乱社会秩序违法行为的,欢迎市民群众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3日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