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安打掉黄某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
南方法治报 2021-09-02 14:40

9月1日,记者从汕头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联合市局“扫黑办”通过深入细致核查取证,成功打掉以黄某铭(男,38岁,汕头市潮阳区人)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5名,冻结涉案账号16个,查封房产1套,扣押涉案手机25部、电脑7台、小汽车1辆及租赁合同等其他涉案资料一批,查破该团伙实施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案件16宗。经汕头市检察机关批准,黄某铭等嫌疑人均于5月21日被执行逮捕。

今年初,分局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工作过程中,组织扫黑除恶专业队牵头对近年来接报的相关警情线索进行梳理,发现汕头市金某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小额高息放贷、暴力讨债违法线索。

该线索上报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蔡锦荣指示市、区两级刑侦部门协同作战,进一步加大侦查力度,固定证据,严厉打击;金平区副区长、分局长朱益群迅速抽调分局扫黑除恶专业队、刑侦、网警大队、破“小案”专班,联合市局“扫黑办”成立专案组,集合优势警务资源,综合运用智慧侦查手段和走访等传统侦查措施,对金某投资公司相关情况展开侦查。

经循线侦查、层层梳理,专案组逐步摸清该公司人员架构、活动规律和作案方式,查明汕头金某投资公司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在市区和潮南、潮阳等区域设有办事处,以法人黄某铭、总经理姚某贤、汕头区域负责人姚某沭为主要组织者,雇佣郑某溪、袁某彬、李某等多名人员从事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犯罪活动。该团伙分工明确,设置“业务组”“财务组”“风控组”“催收组”等部门,以“无抵押小额贷款”为名,故意降低门槛吸引受害人小额借款,然后以“利滚利”“砍头息”“阴阳合同”及“借新还旧”等方式虚增借款人债务,从中非法牟取暴利。对未按期还贷的借款人,该团伙采取打电话、发微信暴力视频等方式威胁或派人上门恐吓、滋事、喷漆、打砸损坏物品,甚至对借款人采取捆绑、殴打、电击棍恐吓、湿纸巾贴面及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进行追讨,并勒索“脚皮费”“辛苦费”。在侦查中民警发现,该团伙高息放贷、暴力催债的行为恶劣,对多名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严重的影响,部分受害人因惧怕该团伙常年在外流浪不敢回家,甚至办案民警前往调查取证的时候更是害怕被打击报复多次要求保密。

经了解,受害人邱某某因向金某公司借款5000元(实际到手3280元)后未能按期还贷,金某公司郑某溪等人在催收过程中对其进行辱骂、滋扰,拘禁等暴力手段,最后让邱某某还了7000元债务,还被索取100元“香烟费”后才得以离开。

随着抓捕时机的逐渐成熟,今年4月15日凌晨,在市局领导直接指挥下,分局抽调120名警力分为多个抓捕组同时展开收网行动,分别在上海、江苏等三省八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黄某铭等1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手机、电脑、账单、借款合同等涉案物品一大批。经审讯,黄某铭、姚某沭等人对其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黄某铭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公安机关欢迎知情群众积极举报该团伙更多的犯罪线索。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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