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5日发布新一轮教师轮岗制度,提出将大比例推进校长教师轮岗,引发舆论关注。今年以来,上海、深圳均已发布新一轮教师交流制度。业内人士认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正在进入新阶段。
教师轮岗制度早已有之,在推进学区化、集团化的发展过程中,不同学校的教师轮岗日趋频繁。不过,此前由于规模小、缺少制度配套等原因,轮岗还不够系统。在“双减”背景下,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步入常态化,让人们对校内教育的高质量均衡有了更多信心。
本轮教师轮岗呈现出不少新特点。其一,规模更大。据媒体报道,上海要求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10年内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深圳要求市、区教育部门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北京市提出,将大比例促进干部教师轮岗交流。虽然各地要求不同,但均表示教师交流轮岗人数要大幅增加。
其二,要求更细化。北京要求公办学校正、副校长,凡是距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6年的,原则上应进行交流轮岗;上海提出,针对跨学段学区、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5%,流动时间不得低于2年,其中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20%。
其三,时间表更明确。上海提出,三到五年内,通过骨干教师流动、培养等多种方式,确保每所小学至少有1-2名高级教师、每所初中高级教师的比例不低于5%,每所高中都有1名正高级教师;北京提出,在今年年底之前,在目前基础上再启动六个区的干部教师轮岗交流试点,试点区之一东城区明确提出,3年左右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100%交流轮岗。
下一步,在大力推进新一轮教师轮岗交流的基础上,需对教师权益考虑得更周到。目前各地提出,轮岗校长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中适当倾斜、轮岗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重要因素等。在进入常态化轮岗的新阶段,还应该匹配更“常规性”的待遇保障、人事管理等制度,解决老师们的后顾之忧。
真正盘活教育资源,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才能让老师们无后顾之忧地离开工作多年的岗位,愉快前往新学校,遇见新学生。
文/赵琬微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